被继承人健在的情况下,继承人书写的放弃继承声明书有效吗?如有效需要公证吗
各位律师好,有个问题想向大家咨询下。 我的情况如下:我的祖父祖母有一套房产(房产证上为我祖母的名字),2011年9月我祖母因病突然去世,去世前没留下任何遗嘱。长期以来我祖父祖母因体迈多病,一直由我照料。他们育有一儿一女,即我父亲和我姑姑。大家经口头商议,决定由我为祖父养老送终,祖父祖母的房产留给我的儿子(也即祖父祖母的曾孙,3岁半),该决定也是我祖父真实意愿的表达。 我想请问:按照继承法,我姑姑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现拥有上述房产1/6的继承份额。假设我祖父也像我祖母一样突然离世而没留下任何遗嘱或遗赠协议,那么按照常理我父亲和我姑姑将每人获得上述房产1/2的继承份额。如果我姑姑现在书写一份放弃继承的声明,声明放弃她未来将获得的上述房产的1/2继承份额(即此声明在我祖父去世时生效,且其无任何遗嘱的前提下)而不是放弃她现在已经开始继承但未进行分割的遗产(上述房产的1/6),这样的放弃声明有效吗(被继承人也就是我祖父还健在的情况下)?若有效,书写并签字后还需公证吗?当然,这份声明是我姑姑本人真实意愿的表达,她本人也是完全行为能力人。 诚盼回复,谢谢:)
您好,我这里有个问题想向您咨询。 我姥爷去世后留下两套房子,姥姥在世,二老共有五个孩子。四个舅舅都说在我母亲给他们一定经济补偿的情况下要放弃房产的全部继承权,如果他们写放弃遗产继承声明的话还用到公证处公证么?如果不公证是不是就不能够过户?此时,我姥姥名下的那部分他们也放弃了么? 谢谢!
案例中有原告(老大).被告(老二).第三人(老三). 该声明文字如下:声明 X县国土资源局: 因XXX巳故.经家庭成员讨论,决定将位于XX街,XX号的宅基地使用者由XXX(被告)继承,此声明经家庭成员签字并按手印后生效。 继承人签字: XXX(被告)指印 放弃承人签字: XXX(第三人)指印 二0一0年九月二日 第三人当天签字并按手印是这
母亲于2002年去世了,父亲于2008年去世,父亲去世后,弟弟让我写了一份放弃财产(房产)说明,我也在上面签过字了,现在我后悔了,这份放弃财产说明可以作废吗?(没有公证过)
我妈妈目前拥有的房屋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上面是三层建筑。我妈妈有我(女儿)和我弟弟两个子女。弟弟和家里关系恶化,并且骗了家里很多钱。为了在我妈妈去世之后保护房子,避免我弟弟与我争夺房屋所有权,我与弟弟达成协议,他愿意放弃对现有的这个三层建筑的继承权。请问在被继承人还在世的情况下,继承人可以做出这种放
老人去世没有遗嘱,5个继承人公证后,3个人放弃继承权,有一个人继承,但是有一个没有签字,这份公证算数
老人去世没有遗嘱,5个继承人公证后,3个人放弃继承权,由一个人继承,但是有一个没有签字,这份公证算数么?如果不算数,那么如果日后再次公证,已签字的3位是否需要重新签字?
房产证写两个人名字,在不去除女方名字情况下,女方自愿放弃并公证,有效吗?
男方贷款买房,写两个人名字。 后两人分手。在不去除女方名字的情况下,女方写一个证明(并公证): 甲方: 李明 乙方:张兰 现有****房屋一套,因首付、贷款及装修均由甲方(李明)一人出资。现乙方(张兰)自愿无条件放弃本套房屋的所有权及使用权等一切相关权利,归由甲方(李明)一人所有,
亲弟弟死亡其继承人放弃对其遗产与债务的继承,是否需要文字材料证明继承人放弃继承,兄长是否可以处理其名
亲弟弟死亡其继承人放弃对其遗产与债务的继承,是否需要文字材料证明继承人放弃继承,兄长是否可以处理其名下房产。
房产证写两个人名字,在不去除女方名字情况下,女方自愿放弃并公证,有效吗?
男方贷款买房,写两个人名字。 后两人分手。在不去除女方名字的情况下,女方写一个证明(并公证): 甲方: 柏子黎 乙方:赵小飞 现有****房屋一套,因首付、贷款及装修均由甲方一人出资。现乙方自愿无条件放弃本套房屋的所有权及使用权等一切相关权利,归由甲方一人所有,甲方有权利代替我执行房屋的买卖、抵押等一切有关本
我父亲去世后,留有一处无产权房产,我继母放弃继承,想写一份放弃继承声明书,但没办法公证,请问一下在法律上承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