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房产证写两个人名字,在不去除女方名字情况下,女方自愿放弃并公证,有效吗?
房产证写两个人名字,在不去除女方名字情况下,女方自愿放弃并公证,有效吗? 男方贷款买房,写两个人名字。 后两人分手。在不去除女方名字的情况下,女方写一个证明(并公证): 甲方: 柏子黎 乙方:赵小飞 现有****房屋一套,因首付、贷款及装修均由甲方一人出资。现乙方自愿无条件放弃本套房屋的所有权及使用权等一切相关权利,归由甲方一人所有,甲方有权利代替我执行房屋的买卖、抵押等一切有关本套房屋的一切相关权利。 证明人:赵小飞 日 期:****** 请问公证后,甲方可以用这个公证书,单方面对房屋进行买卖、抵押等行为吗?乙方后悔的话,可以单方面撕毁公证书吗?另外,房子在高新区,可否直接在双方户籍地重庆市铜梁县公证处对重庆市高新区的房屋进行公证吗?公证费贵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aotao……(重庆-铜梁)
提问时间:2012-12-16 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