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房产证写两个人名字,在不去除女方名字情况下,女方自愿放弃并公证,有效吗?
房产证写两个人名字,在不去除女方名字情况下,女方自愿放弃并公证,有效吗? 男方贷款买房,写两个人名字。 后两人分手。在不去除女方名字的情况下,女方写一个证明(并公证):
甲方: 李明
乙方:张兰
现有****房屋一套,因首付、贷款及装修均由甲方(李明)一人出资。现乙方(张兰)自愿无条件放弃本套房屋的所有权及使用权等一切相关权利,归由甲方(李明)一人所有,甲方(李明)有权利代替我执行房屋的买卖、抵押等一切有关本套房屋的一切相关权利。
证明人:张兰
日 期:******
请问公证后,甲方(李明)可以用这个公证书,单方面对房屋进行买卖、抵押等行为吗?乙方(张兰)后悔的话,可以单方面撕毁公证书吗?另外,女方在深圳,房屋在合肥,可否直接在深圳公证处对合肥的房屋进行公证吗?公证费贵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308152……(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2-09-22 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