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诉法83条:“拘留后,应当及时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到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这句话该这么理解
1、拘留后,公安机关担心律师介入,完全是为了获取相关口供,利用该条规定的‘至迟到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在办案场所展开审讯,审讯后未超过二十四小时,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符合该法条精神吗?可以吗? 2、‘至迟到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有没有特殊规定,‘特殊情形下’和‘随心所欲’都可以用此24小时吗?
我朋友陈盟于2010年9月28日被东莞市公安局以涉嫌贩毒抓获,现被羁押于东莞市第二看守所;其家庭已接通知,受其父母委托,询问陈盟相关事宜.
我朋友陈盟于2010年9月28日被东莞市公安局以涉嫌贩毒抓获,现被羁押于东莞市第二看守所。其家人已接通知。受家人委托,询问陈盟相公适宜。
我父亲和他人打架,把他人打伤,那家报警并轻伤鉴定,我父亲被拘留了10后进了看守所了,我们怎么办啊?
我们两家有些过节。那人总骂我父亲,我父亲就上他家问问为什么结果打了起来,后来他和他家人上我家里找我父亲来了要讹我家,结果又打了起来(我也帮着打了),他家报警把我和我父亲都抓了进去,他家还做了轻伤鉴定。现在他们都在家里没有事了,我父亲还在看守所里37天了,案子以交到了检察院,请问我们该怎么办?(想私了那
我父亲和他人打架,把他人打伤,那家报警并轻伤鉴定,我父亲被拘留了10后进了看守所了,现在案件在检察院
我们两家有些过节。那人总骂我父亲,我父亲就上他家问问为什么结果打了起来,后来他和他家人上我家里找我父亲来了要讹我家,结果又打了起来(我也帮着打了),他家报警把我和我父亲都抓了进去,他家还做了轻伤鉴定。现在他们都在家里没有事了,我父亲还在看守所里37天了,案子以交到了检察院,请问我们该怎么办?(想私了那
按规定被拘留十五日已满 为什么在要放人的当天就突然被转往看守所,是不是还有其他的原因,如果想要知道究
我哥哥是因为打架被拘留十五天 打的对象是便衣消防人员 在打的那刻这为消防人员也不是因为公务 也是为了帮助他的一个哥哥教训另外一个人 请问现在被突然转往看守所得原因是不是因为这个被打的人是消防人员 对方是不是还在起诉 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这句话该怎么理解
朋友有2儿子,大儿子已年满18周岁,脚有轻微残疾,但能独立走路,就是走路姿势不太好看,也能骑自行车。小儿子刚满8周岁在上一年级。去年他们的母亲因病去世,留下180万左右的房产,由5个继承人来继承,两个儿子每人按份额继承到 36万左右的份额。请问这两个儿子 是否都符合 继承法”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
认识的人因昨天早上被派出所的人带去审问,具体情况不太清楚,可是今天据说还没回来,他被拘留在审问室,现在应该有二十四小时了,可是还没被释放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权利或者申请期限,致使当事人逾期申请复议的,其申请期限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复议申请权或者法定申请期限时开始计算,但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