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条例内容,是不是四层以下的建筑赔偿应该按照1:2的比例啊?
征集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熟化投资人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关系
请问:济南市政府还未履行任何法定的征收程序,没有公众的参与,没有进行维稳评估,没有确定征收范围,没有做出征收决定。济南市国土局就公布了济南市公开征集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熟化投资人公告(济国土资告字[2011]23号)是否违反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谢谢!
我家现在住的楼现在要拆迁,但是拆迁是为了明显的商业利益,是开发商用来做商品房出卖的,已经规划好并取了楼盘的名字,而现在和我们家谈判的人是具有行政身份的人,并且给出的条件及其不利我家,请问这样的状况,要拆迁是否适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他们以行政方式参与拆迁是否违反了国家的规定?
关于市政府建高架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对于被征收人有什么优惠补偿政策(独生子女有没有平方优惠,小户型拆一还一后还能不能增购平方)等。
经园林处同意我与2008年将个人投建的一游泳馆购买,改建成餐饮经营,并与园林处签订用地十年租期,也在规划局办理临建规划手续,投资达1000万元,现在公园要改建,需拆迁,还有6年土地使用期,我怎样获得最大最好的补偿?
黑龙江哈尔滨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条例 什么是合理的补偿?还让百姓火不/
我是方正县,县城城内房屋拆迁征收,按房子的面积一比一的给,其它院子、偏房都不算在内,给你哪个地段,几号楼几层都是政府和开发商说了算,你房子面积小分给你的房子多出来的还要按市场价格卖给你,怎么自己的房产自己都无权做主,什么私有财产?不同意的还要强拆,都是生活在最底层的普通老百姓,哪里是说理的地方啊,让
本厂是私营企业,是由原来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经营地址在原国有单位之上,98年国有单位破产后把土地抵押给工行,土地性质是划拨。后来工商上市处理不良资产,把土地按市场价格卖给了本单位。但是由于老单位不存在,一直无法办理土地证更换手续,所以土地证一直还是老单位名字。老单位由于破产另一家回收公司托管,现在政府拆
我们曲阜路地块拆迁,拆迁人是中粮地产,反正是属于招标出让土地 (苏河湾规划),那么是否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与补偿条例》? 该条例应该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能征收的属于划拨土地! 而我们是招标土地应该是商业开发,适用此条例吗? 如果不是,那么适用什么法律!
我家房子是1990年建了120平米瓦房,已打了报告到农场申请建房,已批准。但申请不到房产证。01年旧房改造建了200平米两层楼房,同样也申请不得房产证。今年开发商征收,刚开始还和我们谈补偿条款,叫签协议,后来,因为不安置子女,也不赔偿给子女,协议也一直未签。2012年12月12号通知我们18号去协商,18号去了,又说领导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