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我在北京市工作,咨询关于疫情期间工资发放问题。公司发通知2月3日~9日在家办公
各位律师好,我在北京市工作,咨询关于疫情期间工资发放问题。公司发通知2月3日~9日在家办公,10日正式复工。我是10日中午回到北京开始自我隔离7天,现在3~14日工资要根据在家办公和隔离期间工作量核算工资,其他时间算请事假不给工资,请问合理吗?该怎么办?
疫情期间害怕感染,打算辞职,可以不提前打辞职报告吗?还有两个月工资被扣在公司
疫情期间害怕感染,打算辞职,可以不提前打辞职报告吗?还有两个月工资被扣在公司,能要回来吗?没有签合同
我们在一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三年竟然没有劳务合同,因为我们毕业就来那工作,才知道签劳务合同的,单位也从来没有说过,经常加班没有加班费,疫情期间两个月没有补助。该不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