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北京农业户口,从1997年工作至今,用人单位从未给上过社会保险,那么我们在申请仲裁的时候,如何计算未上社会保险的保险赔偿金的数额?有哪些具体条文的规定吗?谢谢!
我们去仲裁的时候,明确的说了,如果想要追要保险赔偿金的话,农业户口的要复印一下身份证户口本,当时还专门弄了一下。现在我们打算自己去仲裁,想要知道对于保险赔偿金的部分怎样计算金额?
如何请求法院让单位为我补缴社会保险?我的这几项赔偿如何计算?
今年单位在没有与我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将我强行辞退,且无任何理由,无书面通知,且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我。有几点我想请教一下各位律师:1、单位在我入职后拖欠了我十多个月的社会保险时间大概是从2005年~2006年间,请问我需要用到哪部法律可以请求法院要求单位为我补缴18个月的社会保险?2、单位拖欠了我四年多的加班费(
情况是这样的: 连续在一个单位工作了十二年多,97年10月1日开始在公司工作,试用期3个月后于98年1月1日开始签定正式合同,此后每二年与公司续订一次,直到2007年12月31日的合同都是同分公司签的(分公司为非独立核算企业), 2008年1月1日到2009年12月31日的合同是直接与总公司签的,本应该可以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我是2006年3月进的单位 合同是到2011年3月还没到期!!请问他辞退我 应该赔我几个 月的工资 !!! 单位说是4个月的, 可是我给河北保障局打电话算又说4个半月的 我都晕了!! 请问各位律师怎么算啊!! 我的工伤是2009年3月出的 2010年1月底单位要和我解除合同请问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 的 标准是按20
年初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当时交警做了简易处理,我做为无责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肇事司机很不满意处理结果,但当时还是接受了,对方保的是人保财险,可是当我把索赔的发票及相关资料给她之后,她居然不愿意把保险公司赔付给我的赔偿金打给我,甚至还可能因此换了手机号码,我自3月初开始就无法联系上她了,请问这样我该怎么
劳动关系跨越新旧法,公司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动,赔偿金如何计算?
我是2007年2月5日进厂,第一次签订合同时间是:2007年12月30日止;第二次:2008年6月29日止;第三次:2010年5月26日止。 从08年开始计算已签订二次固定期限合同,但今次公司给我出示的合同书是:两年固定期限合同,我没有签,我已向他们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新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
11岁男孩,农村人。 死因是:在河中洗澡的时候,溺水身亡。 查看河中有一大洞,于此原因身亡。 是城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