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再婚,之前有一子11岁,我们抚养。我29岁初婚未育,和老公婚后符合{{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生了一个女儿(有二胎证),但是郑州市社保局只给3个月生育津贴,不给3个月晚育津贴,说我的是二胎生育证,是否合法?1.享受生育津贴的标准:符合政策。2.晚育津贴的标准:符合政策+晚育年龄。3.我政策肯定符合,否则不会给我二胎证,也不会给我报3个月的生育津贴。年龄肯定符合晚婚晚育,27结婚,28生孩。为啥不给我晚育津贴呢?我能否起诉社保局?
您好!我是晚育者,当时休假120天,我想问一下生育津贴是指前90天的工资,而晚育津贴则是指后30天的工资呢!我可以这样理解吗?
本人男 外地人 如何领取男方的一个月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 1、我是不是应该去社保中心? 2、我住西翠路 五棵松体育场对面 那里的社保中心在哪里? 3、是不是只能在暂住地的社保中心办理?别的社保中心可以吗?如果有哪里更近? 4、办理生育联系单需要带什么证件? 5、领取生育津贴需要除生育服务单外的什么证件
我老公再婚 之前有过一个孩子,但是孩子归前妻所有,我初婚未育(现在28周岁),现在我们有了自己的孩子,请问我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吗?
申请晚育津贴,我公司平均数为3650元,社保给我报这部分,另外补差额部分由公司承担,请问这部分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如果需要交的话能不能和当月工资分开来交,公司把补差价的钱和本月工资合一起算的个人所得税
您好,我是武汉的一位年轻妈妈,2012年10月10日是产假休完回单位上班的日子,但因孩子太小,又没有人帮助照看我想咨询一下是否可以向单位申请哺乳假,劳动法是否有关这方面的明确规定呢?另外我还想咨询一下如果申请不了哺乳假,而且我又无法回单位上班,那我还能否享受生育津贴?晚育津贴?因生育津贴下来需要一段时间,那
本市女职工生育生活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前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是否补发?3月12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博“上海12333”首次明确:“按照本市政策,2011年7月1日以后生育或者流产的女职工,已计发的生育生活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前工资标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由其生育或
本市女职工生育生活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前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是否补发?3月12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博“上海12333”首次明确:“按照本市政策,2011年7月1日以后生育或者流产的女职工,已计发的生育生活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前工资标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由其生育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