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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给我生育津贴,不给晚育津贴?

为什么给我生育津贴,不给晚育津贴? 我老公再婚,之前有一子11岁,我们抚养。我29岁初婚未育,和老公婚后符合{{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生了一个女儿(有二胎证),但是郑州市社保局只给3个月生育津贴,不给3个月晚育津贴,说我的是二胎生育证,是否合法?1.享受生育津贴的标准:符合政策。2.晚育津贴的标准:符合政策+晚育年龄。3.我政策肯定符合,否则不会给我二胎证,也不会给我报3个月的生育津贴。年龄肯定符合晚婚晚育,27结婚,28生孩。为啥不给我晚育津贴呢?我能否起诉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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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风情少妇99(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3-03-21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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