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探矿井下清渣,把一侧睾丸挤伤、切除,在劳动局已认定工伤,找矿业,矿业负责人说:“他们承包给XX
我在一探矿井下清渣,把一侧睾丸挤伤、切除,在劳动局已认定工伤,找矿业,矿业负责人说:“他们承包给XXX,由承包方负责,与他们无关。”矿业向上一级申请复议,这样理应找谁索赔正确?
没有劳动合同,工伤认定的劳动单位是矿业。
我申请工伤认定,劳动局说被告方的校长出国了,是不可抗拒原因,把我的工伤认定申请强制中止
我在私立学校上班,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校长安排我从事的工作中受伤,我依法向劳动局提出工伤申请,材料齐全,劳动局在受理的两个月中没给我任何书面通知,再剩几天到期的时候直接就给我强制下工伤终止单,理由是:校长不在出国了,什么时候回来什么时候办理,不会来就不再管了,属于不可抗拒因素,请问到底什么是不可抗拒因素?校长出
我在一小厂里上班,所做工作是注塑机操作工,因机器故障导致左手无名指压掉一节,中指压掉2节半,食指压掉一节。在医疗过程中厂方态度不是很好,医疗费用一共用了17000多,有7000多都是我们自己垫付的,目前还不知道厂方能不能给我报销,重要的就是我没跟厂方签定劳动合同,厂方也没买工伤保险,已过了30天厂方还没有申报工
只要认定为工伤,即使病情稳定,或已经停止治疗,是不是一年、二年过后都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国家法律有没有限定时间?如果没有,那不是十年、二十年过后都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一年前劳动局出错工伤认定书,一年后可不可以改过来重新出一份,是不是没有时间限制?
劳动局给当事人双方出具的工伤认定书不一样,可以说工伤认定书中的人只是同名同姓,而不是同年同月的一个人。在一年后发现可不可以改过来重新出具一份,劳动局出的工伤认定书受不受时间限制,有没有法律时效?是不是再过一年、两年劳动局都可以改动工伤认定书?现在此案件正在法庭审理中。
您好! 在去年向您询问过工伤保险的事项,今天又来麻烦您,具体如下: 本人在去年上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后经劳动局判定为工伤成立。 但劳动局表示需待事故责任另一方之后进行索赔或身体内有不锈钢支架支撑拆除之后,再另行补偿一部分与本人,因事故是同等责任。现在事故责任另一方已经赔偿一半治疗款项。所
劳动合同第一页的法人,主要负责人跟最后一页签字的法人,主要负责人不同,是否为无效合同。
我公司是一美国在中国的独资公司,最近公司准备被卖了,今天看了一下劳动合同,发现劳动合同第一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跟合同最后一页签字盖章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同,不知道这份合同是否有效,如果公司被卖,赔偿是怎么算法。
我在一铁厂做工,上班时被碎煤块击伤右眼,医院诊断为外伤性白内障,角膜疤痕,现在长方已停产,没有人管,厂方也没有缴纳工伤保险,也没有为我申报工伤,昨天我去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因没有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上岗证,工资依据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仅有两位工友的证明,劳动部门叫我先申请事实劳动关系的仲裁,请问
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在进行劳动用工日常检查时 负责人不在 其他人按事实告知其未顾员工 就未按其
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在进行劳动用工日常检查时 负责人不在 其他人按事实告知其未顾员工 就未按其要求在规定时间到其局里报送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