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前,我买了一套房子,付清了全款,拿到了房屋,但没有办理过户,现在因拆迁被政府冻结无法过户,已经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在2010年12月14日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内部认购协议书”,大致内容如下: 甲方:**** 乙方:**** 1、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此认购协议 2、乙方认购甲方所建****小区**号楼**单元**号房,面积为**平米,单价**元,总价**元(大写**元) 3、乙方于2010年12月14日预防甲方房款
本人在县城认购一套房产,已经交了6万元定金,签了房屋认购合同,现在不想要了,请问能否要回我的定金,要回需要怎么样做。。。
我买了一处门市楼,因为过户手续费太高,想通过公证处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以后打官司,法律支持哪一方。 如果不公证,法律是否保护买方。房屋买卖协议和合同哪个具有法律效力?是写合同好还是协议好?
由于孩子上学问题,父亲把自己的房子的房产证改成了我的名字,我和老公想写个协议,说明房子还是父亲拥有的,和我们没关系。有证明人,没公正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011年9月,在不知道开发商是否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购买了一套价值25.8万的期房,在购买时房屋已经封顶,可是,至今一直是交钱时的状态,现在想要求退房是否要按当时签的协议赔偿开发商10%的预付款?开发商是在2012年3月拿到《房屋预售许可证》的。
请问各位律师,老公欠别人债务50万元,签借款合同时承诺按期还款,过期不还则将现有唯一一套住房抵押给债权人。这份合同是背着我签订的,现在债权人已经通过法院把房子保全了,而且老公在外面还有其他的债务关系,请问如果其他债权人也来保全这套房子,最后通过法院拍卖房子的话,是先支付第一个保全房子的债权人欠债呢还是
我有一套目前市场价值45万的两室一厅的产权房屋,想用来贷款,但是我已65岁,不具备银行贷款条件,现在准备过户给一个朋友,让他帮我贷款35万,我们另外签定了一个协议,强调我们的过户只是融资行为,不是买卖行为,他不得随意处置我的房产,一旦我还完贷款本息就积极配合我再给过户回我的名下。同时约定过户后,写有他的名
现有一公务员指标房(在建),我出资购买,但此房的房产证只能是这个公务员的。我想与他签订一份协议,说明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属于我。如果不过户,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要过户的话,要等五年后才可,到那时过户的税费不知怎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