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房屋内部认购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率,能不能提出索赔
房屋内部认购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率,能不能提出索赔 我在2010年12月14日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内部认购协议书”,大致内容如下:
甲方:****
乙方:****
1、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此认购协议
2、乙方认购甲方所建****小区**号楼**单元**号房,面积为**平米,单价**元,总价**元(大写**元)
3、乙方于2010年12月14日预防甲方房款**元,贷款**元,乙方必须于甲方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完成住房按揭贷款或者补齐剩余房款,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且视为乙方主动退房
4、甲方于2012年6月30日交付于乙方使用
5、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盖章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2010年12月14日
以上为内部协议书全部内容,但是没有提到甲方不能按时交付乙方使用承担责任,当时签订协议的时候我按40%付的首付,至今已经1年多了,接近20层的高层现在才建到2层,据售楼部人员所说要到明年才能交工,而且还没有签订购房合同,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到了6月30日如果交不了工(现在看来是100%交不了工),我是否能提出索赔?期待您的答疑,在这向您表示深深的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jnus(内蒙古-乌海)
提问时间:2012-03-15 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