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70元承包的土地,合同期三十年一次性交清。现在土地承包费上涨,发包方想收回土地可以吗?如果不可以收回法院会叫我们追加承包费吗?(当时合同上签有违约责任如果甲方违约付给乙方承包款的三倍作为赔偿。当时为了约束甲方不收回承包地。我们想甲方继续履行当初合同法院会支持我们吗?)
在农村租了一块土地,我是乙方,合同上约定租金每年交一次,每年10月1日前交清,如果到期不交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租赁,现在9月多了。还找不到甲方,打电话也不接,钱也没办法交给他,可能他想用这个方法和我解除合同,请问现在有什么办法,能维持合同。急啊。帮帮我吧
我家是几年前把一块30m*70m左右的地承包出去的.承包期限是十年. 当时合同上只写了承包的宽度30m,长度并没有标明. 只说乙方在使用的范围外甲方还可以继续种地. 而且也没有说明这块是用做什么的,但是现在这块地下面有铁石,他们挖铁石指定要破坏掉土地.如果现在我不让他挖合不合理 是不是合同上没有标明土地是用来做什么
95年,我村要修村路,村委因需资金固将村里机动土地承包,承包年限7年,按当时土地最高价格进行投标的,村里要求2010年-2016年我开始经营,现才耕种一年,有的村民开始对土地承包价格有意义,说承包的价钱按现在的价格太少,要求终止承包合同,从新承包,我想询问一下,我当时承包的合同是否继续生效,我承包土地的年限与土
2009年冬,我将土地承包给李某,在司法所签订的协议,约定了承包费,面积为60亩,我当时在60亩后注明大亩,承包期为一年。李某始终拖欠我一部分承包费,2010年秋后我向李某催要拖欠的承包费,李某称因土地面积比实际少很多,以此为由拒付拖欠的承包费。实际上我的土地是60小亩,土地使用证上也是60小亩,我也是按60小亩收的
2009年冬,我将土地承包给李某,在司法所签订的协议,约定了承包费,面积为60亩,我当时在60亩后注明大亩,承包期为一年。李某始终拖欠我一部分承包费,2010年秋后我向李某催要拖欠的承包费,李某称因土地面积比实际少很多,以此为由拒付拖欠的承包费。实际上我的土地是60小亩,土地使用证上也是60小亩,我也是按60小亩收的
2005年承包的土地期限是10年,签合同的是他的父亲,收钱的也是他的父亲,但是现在他的儿子要回土地,承包费已全部付清。按约定已付清。请问他这是不是违约,如果是该怎样,能起诉他吗,该如何赔偿,他这样做合法吗 。 您能现在回复吗。
对方2004年与村民签了租凭责任山合同,内容为8亩茶山地,时间为50年,还写了可以转租,转包。但不能出售。村委也盖了章。别的也写了很清楚,这样一份合同,对方在2006年与我写了一份转让合同,连同原合同,一同给了我。请问这样做合法吗?这样不行的话,转包又因该怎样做。
本人与村委会于2009年签订土地耕种合同,期限30年,2028年到期。2011年,修建京台高速经过本村,占用我所承包的地块,村委会从新拟订合同,收回剩余19年使用权,一次性赔偿27000元/亩。要求村民自动放弃该地块的的使用权。此规定是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于2008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所确定,赔偿项目是“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