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从2004年03月开始上班到2010年7月13号!~ 在这期间签过两次合同时间是!第一次生效日期:2007-12-11到2008-12-10失效 第二次生效时期:2008-12-11到2010-06-10失效! 到今天合同已经过期1个月了,我还在上班公司也没有来找我通知续签,至于这种情况的话!
问题一、目前合同已经过期一个多月了!如果公司不给我续签的话,如何补偿我的工龄(2004-03至2010-07)
问题二、虽然合同过期1个月了,没有续签的合同而我在继续上班,万一哪天公司来我找续签合同的话!假如我不同意的话,公司有如何补偿我的工龄!
问题三、如果公司倒是让我续签的话!我能不能要求公司先补偿我双倍工资,然后我才续签呢? 应为现在我的合同性质已经改变成了 无固定期合同了对吗?
帮忙回答我以上提出的三个问题啊!谢谢大家了
我想咨询一下:我于2006年11月16日签了两年合同到2008年11月15日,期间续签了一次(2007年11月16日到2008年11月15日),前段时间又签了一份(2008年11月16日到2011年11月15日的三年合同)现在因公司原因对我进行裁员,请问我该得到怎么样的经济赔偿!!谢谢!!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公司要支付什么补偿金吗
我接到书面通知,因为工作情况不太好,公司实行末位淘汰,所以我下个月被辞退了,但是我在公司已经工作了两年,这种情况对我有什么补偿金吗?
我是06年11月进公司、到今年6月份以前公司一直没有与我签劳动合同、也末为我交纳三金。今年6月份公司发给所有员工一份空白合同由我们填写后交公司、但公司至今未返还我们的那一份。我应聘职位是总经理、当时说好月薪3000元试用期三个月、满期后工资5000元、买三金。如今都两年了、工资未涨、三金未买、这个月公司通知我们开
我是公司方,去年及时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合同,只是口头协定了,合同应该在2008年12月31日结束。因2008年下旬至2009年1月8日之间都属于协商阶段,但是员工不愿意接受新合同签订条件(因工作量减少,工资调低了),如果按照新劳动法,就要进入到无固定期合同了。 故现在公司如果要赔偿员工,按照合法的程序,怎么计算? 另
企业违法,职工提出解除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如何计算,依据是什么
本人因企业无故拖欠工资,上诉至法院,企业败诉但拒不支付,现本人已申请强制执行。但目前企业为了躲避劳动补偿,即不安排工作,也不解除劳动关系,各种保险也被停止。企图逼本人主动辞职。本人打算请求法院判定解除劳动关系。本人属于无固定期劳动关系,工龄30多年,年龄52岁,怎样做才能维护个人利益
合同到期公司迟迟不予续签合同,这种情况辞职是否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
2009年9月份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公司出具劳动合同意见书,提示我合同即将到期问我是否续签,我同意续签并签字。可是公司迟迟不予续签,找过人事两次都被推辞说要我等等看,至今过去已经多半年了!公司还未与我续签合同,而且我这个岗位-(只需要一个人)还在一直招人、面试,这种情况下,我实在无法继续工作,想提出辞职,请问
我在一家公司从2004年03月开始上班到2010年7月12号!~ 在这期间签过两次合同时间是!第一次生效日期:2007-12-11到2008-12-10失效 第二次生效时期:2008-12-11到2010-06-10失效! 到今天合同已经过期1个月了,我还在上班公司也没有来找我通知续签,至于这种情况的话! 问题一、目前合同已经过期一个多月了!如果公司不给我
公司与08年底签订劳动合同至09年3月,之后人力资源部未提出续签,但仍继续在工作岗位工作至今,今日人力资源部提出要签劳动合同,请问此情况是否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人力资源部是否有理由拒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我的家用小车,在行进中右车门挂倒了一辆正在行驶的摩托车,骑车人被摔在地上,当时擦破了手腕,肩膀处,在医院拍片子右手稍有一点骨折的迹象,当时医生就说,这伤住不住院无所谓,住在医院也只是打打消炎针,实际就是需要休息,在家休息也一样的,请问专家象这种情况只交了强险的车子,保险公司是如何理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