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每个月都要考核,上个月中旬,因为跟领导一言不合,她将我的工作收回去,安排给其他同事。等到月底,直接导致我的考核不合格。 后来,公司人力找我谈话,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原因是:不能胜任工作。 入职公司后,签订的劳动合同一直没有拿到手。公司要求解除时,才给我劳动合同。我看到劳动合同上有关条款与相关法律相悖。 可是,公司已经恐吓我签订了离职协议书。请问,我现在还能维权吗?如何维权?
我在一个外企公司(it公司)工作1年多还有半年多到期,公司提出和我接触劳动合同,理由是不能胜任工作(我想知道这个不能胜任工作是个什么概念,工作期间我没有犯什么重大错误),按劳动和同补偿1。5个月的工资,但是按照标准工资来计算(我实际的工资是标准工资+津贴等,我看劳动合同法上是应该按实际收入来计算,不知是否
判刑之后,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所缴纳的那部分公积金扣除吗,符合劳动法吗?有没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判刑之后,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所缴纳的那部分公积金扣除吗,符合劳动法吗?有没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我知道,已交的那不部分肯定不扣除,我关心的是公司交的那部分如果扣除的话是否合法,有没有法律依据?
自2001至今任职深圳某家服装公司的销售员,工作地点一直在广州市某商场分店,现由于广州分店要撤场又不能在广州另安排工作,公司现口头说解散广州分店所有员工,签订的合同期是到2011年12月,而且合同签订工作地点是广州市,公司现不肯为广州员工支付赔偿金,又不在广州安排工作,请问我们应该怎样才能追讨应有的所得?谢谢! 补充:
公司搬迁,与我们全体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只不赏我们们N=O,我们不同意。我们要求N+3,现在我们罢工了。请问我们怎样抓住对我们有利的证据?我们自认为的有“强行加班、每月加班超过36小时(达到150小时之多),工作环境恶劣(塑胶厂塑料有毒),消防隐患(没有消防应急灯、灭火器消防栓前摆满杂物、生产车间消防通道堆满杂物
以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合同
以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合同,需要通知用人单位吗?如果需要通知,应采取哪种方式,口头告知还是书面告知?
合同没有到期,但是我已公司违反劳动法第38条,申请劳动仲裁,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没有到期
合同没有到期,但是我已公司违反劳动法第38条,申请劳动仲裁,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没有到期,但是我已公司违反劳动法第38条,申请劳动仲裁,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支付我加班费和剩余工资,如果公司耍赖,在就业状态不给解聘,又有什么短时间解聘
请问,我劳动合同中,未违犯劳动合同和公司制度。就凭门店店长要解雇我,我如何在劳动法中维权
请问,我劳动合同中,未违犯劳动合同和公司制度。就凭门店店长要解雇我,我如何在劳动法中维权!谢谢
公司现在没续签合同。我们有什么理由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按劳动
公司现在没续签合同。我们有什么理由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按劳动法补偿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