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律师您好,我受到一起网络诈骗,于2017年5月25日去派出所报案,当时做了笔录,收了材料,后来又做过二次笔录,二年多以来,派出所一会说在调查,一会又说不是诈骗不予立案,我先后35次去派出所交涉,要求做笔录要给我受案回执,不予立案要给我不予立案通知书,因为我是控告人,知道对方的交易平台,姓名,电话,且有交易记录等资料,但派出所一直就是不给,已经明显违反公安部门的文件规定。更为可恨地是到了今年9月9号,派出所把我叫去,又给我做笔录,做完笔录没给我看内容就要我签字,9月10号手机上来了短信,问我对9月9号的报案是否满意?可我9月9号是他们叫我去派出所的,没再行报案,前面的三次笔录已经说得很清楚了,9月11号又把我叫去,给了我受案回执和不予立案通知书,但受案回执上写明我是2019年9月9号报案已经受理,不予立案通知书上写的是"你于2019年9月9号的报案诈骗不成立,不予立案",这样,后来的这个9月9号的新立案,完全是臆造出来的,目的是把我前面的27个月以来诉求的要受案回执和不予立案通知书完全废除,因为9月9日之前他们不给我受案回执和不予立案通知书已经是违反公安部15年32号文件,公安部刑事案件程序中的162条到175条,不有一个最高人民检查院公安部的一个文件中的规定,都规定要开受案回执和不予立案通知书,已经违规,就搞出这么个弄虚作假的所谓新报案。情况就是这样,所以想咨询下孟律师下面应该怎么办?谢谢。
被告公安局2017年受案,给了回执,至今近一年没有立案或不予立案的书面答复
被告公安局2017年受案,给了回执,至今近一年没有立案或不予立案的书面答复。原告要行政诉讼,这个具体诉讼请求怎样写?
公安机关过两年后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控告人该怎么办2018年5月控告人行政起诉
公安机关过两年后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控告人该怎么办2018年5月控告人行政起诉,现在中院的第二次裁决还未下,分局今凌晨非要将不予立案通知书送给本人。不予立案通知书耍控告人不服七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分局申请复议!分局意图?给控告人挖坑?
公安机关2017年6月正式受案,过两年后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
公安机关2017年6月正式受案,过两年后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控告人已在2018年5月行政起诉分局追究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现在中院的第二次裁决还未下,分局今凌晨非要将不予立案通知书送给本人。不予立案通知书却要控告人不服七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分局申请复议!分局意图?给控告人挖坑?控告人现在该怎么办
2017年上半年派出所被迫受案 公安分局过两年后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写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
2017年上半年派出所被迫受案 公安分局过两年后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写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控告人已在2018年5月行政起诉分局不作为,请求判分局追究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现在中院的第二次裁决还未下,分局2019年7月10凌晨非要将不予立案通知书送给控告人本人。不予立案通知书要求控告人不服七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分局申请
2017年上半年派出所被迫受案 公安分局过两年后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
2017年上半年派出所被迫受案 公安分局过两年后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控告人已在2018年5月行政起诉分局不作为,请求判分局追究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现在中院的第二次裁决还未下,分局2019年7月10凌晨非要将不予立案通知书送给控告人本人。不予立案通知书要求控告人不服七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分局申请复议!分局意图?给控告
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院给了我不予立案通知书,我去法院起诉,法院该立案不立案我该怎么办?
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院给了我不予立案通知书,我去法院起诉,法院审查18天后告诉我不归法院管,我要裁定书还不给,案我该怎么办?
我是17年5月9号报案,不予立案通知书的日期是17年5月15
我是17年5月9号报案,不予立案通知书的日期是17年5月15,可是在18年的6月我们才要到这个通知书,请问还是可以复议嘛?复议的时间是七天,请问是从18年收到通知书的时间算还是按通知书上面签发的时间算
派出所报警之后 又签了送回执书 派出所说已经立案 让我等通知
派出所报警之后 又签了送回执书 派出所说已经立案 让我等通知 我都等了一个多月了 一点音讯都没有 该怎么办
强奸案不成立,也没有不予立案书面通知,现在男方说我向他女朋友要了两万
强奸案不成立,也没有不予立案书面通知,现在男方说我向他女朋友要了两万,只有微信聊天记录,没有明确指出来,没有确实证据,因为我确实也没有做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警方会传唤他吗?警方会不会有不作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