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95年,结婚2004年协议离婚,有一个女孩归男方抚养,女方不付抚养费,所有的财产与债务女方也不负责,国家于97年进行了土地分割,我分得3.8亩水田,0.45亩旱田,签土地承包合同时和男方在一起,现在我想要回我的土地,男方不给我,请问我如果打官司能赢吗?依据是什么?
我1994年1月结婚,婚前女方那边说给块地给我老婆,因是回建地到95年土地局才统一发证,是女方的名字,现在女方提出离婚,我有可能分一半吗?《到现还没有建房子》 问题补充: 土地证发证时间写1995年的
因龙庆高速经过我村 生产队少数人口的田被征用 竹口镇整条线路补偿款早已发放给农户 但我村资金给镇政府扣下未发给征用户 理由:国家发证给个人的土地承包证书是30年期满。 但生产队另补协议,现已纠纷 。是按国家发放的土地承包证执行还是按生产队补的协议办。 事情的内容是 我村的村长,书记,队长 因田多征
我家有一块耕地,转让给本村一人建房出售,双方签署了一份合同,注明房屋竣工后给我家俩套房做补偿,但未注明房屋的位置,他只是口头承诺让我家自选,现在他反悔了,请问我怎样才能要到自己想要的房屋? 我也知道耕地不允许建房,可就本村而言,这样的事很多,合同本地的律师看过,律师说双方自愿,合同有效。因此对方更加
刘某与黄某是夫妻,刘某为单位事业人员,城镇户口,妻子黄某是农村户口,为农村土地承包人户主。2000年4月,刘某以自己名义与他人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在村干部见证下,合同约定土地和农村房屋以1万元转让给他人。2009年其妻子黄某以刘某不是土地承包人为由,合同无效要求收回土地。 请问:1、该合同有效吗? 2、该
我和前妻在离婚前曾签订,约定各人名下财产归各人所有,但是如果我自行购买住房同意其在里面居住。签订协议后,我以自己名义购买了住房。现在双方判决离婚,但是法院未对该房屋进行分割。妻以该房屋为共同财产以及拥有居住权为由,屡屡过来闹事。 因为该房为我按揭贷款买的,而且现在尚未有房产证。如果我向法院提起诉讼,
我的妈妈是供销社的老员工,供销社买断但没有钱支付员工多年的工资。所以以当时的空地(小组一组的地块)拿来出售买给我家(还增加了一定的金额)可当我爸妈准备开始建房时当地村民来闹事阻止我家建房。说是现在土地升值我们家要补差价。可当时供销社已买下当地(一组)的土地,也敬了当地的土地公(当年地块的拥有者将他们
土地转让出租纠纷 甲方:张三 乙方: 李四 今有本村农户张三和李四双方协议将自由地永久性出租, 租金为48000RMB整,一次性付清,李四在租凭期间内享 有是有权,包括建筑物之内无权干涉,双方签字后生效 李四违约不退还租金,张三违约赔偿李四2倍的损失, 租出方:张三 租方 :李四 2009年10月1日 现在张三又提出
原来是我村的土地,后来一直被邻村占用,在县法院判了好几次归我村,但是对方上述到中级法院,中级法院就让重审,这样来回好几次,老是最终判决不了,请问该怎么办?
本村因广乐高速路征地与隔村发生纠纷,有三·四亩,土地使用证是我们村的《82年证》,我们村一直没耕种,隔村离这块地近他们种了一亩多,一种就十几年,征地时他们以此为依据要平分征地款,他们的依据可成立吗?我村该找哪些部门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