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土地纠纷
土地纠纷 因龙庆高速经过我村 生产队少数人口的田被征用 竹口镇整条线路补偿款早已发放给农户 但我村资金给镇政府扣下未发给征用户
理由:国家发证给个人的土地承包证书是30年期满。 但生产队另补协议,现已纠纷 。是按国家发放的土地承包证执行还是按生产队补的协议办。
事情的内容是 我村的村长,书记,队长 因田多征 或没征的补偿款,和被征户发生纠纷而扣下征用户的征用款。 村长 书记认为国家土地承包期没到期就可以按生产队协议办,但被征用户认为应该按国家土地承包证期限执行,而且村长,书记重新分配土地是违法的,这样重新分配土地是侵占被征用户的财产。目前土地征用补偿款已被村长掌握,我们被征用户应该如何保护自己利益向那个部门投诉。如果是按生产队人均分配,那村长的子女是国家公务员是否还可以分补偿款。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沈一海(浙江)
提问时间:2010-07-02 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