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雨润集团的一名女工,公司效益不好要裁员,我的合同没有到期,公司把我从科室调到生产岗,这是不是变相裁员,我要是不同意应该怎么办保护自己
我是08年6月进入公司,岗位是招商专员,年底了公司要裁员,13年17日公司领导找我谈话,要我调岗至营业部做管理员,我拒绝了,我认为与岗位不符合,然后公司又安排我培训,说我工作表现不足,培训的内容都是很苛刻的,去做保洁的事,做收银的事情,和岗位完全不符合。还有一天,如果不去培训就视为旷工。请问我该怎么办?
因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我所在的公司地精简机构与人员,但是公司不是直接将我们裁员,,而是变相的调岗,原来的岗位已经不再设置,把我们调到别的岗位上,工作地点也改.公司内部的劳动合同已列出由于这种情况导致的分流,员工必须同意。不知道这种情况可否解除劳动合同,能否得到经济补偿,能否申请劳动仲裁? 谁能帮我解答一下,非常非
我是一名手机销售员,在公司工作将近6年,我们都是合同制,正式员工,我现在怀孕近3个月了,在我因为严重妊娠反应休假一个月,回来上班后我的直属领导让我到公司做数据工作,到现在将近半个月时间,但是公司领导不审批说没有职位,现在公司领导说公司任务完成不好员工要优化,凡是怀孕与休产假的都转成临促,(有领导说其实
公司企图通过常常在工作时“找茬记过”来达到变相裁员的目的,为保障自身权益,我需要保留哪些证据?
公司企图通过常常在工作时“找茬记过”来达到变相裁员的目的,为保障自身权益,我需要保留哪些证据? 背景再具体说明:公司是外企,大部分部门已迁往其他城市,留在本地的基本就是等裁员。但是在彻底关闭之前,公司一直在找员工的茬子,动辄以“记过”,成为不再与被记过的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理由,使员工自动流失。具体问
我公司2012年效益不好,在今年1月14号出了个通知,内容如下:由于市场因素影响,企业效益大速度下降,为兼顾职工利益,经公司领导慎重考虑决定,自2013年1月开始每月发放工资总额的60%(当月应发工资总额达不到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剩余40%根据全年公司整体效益情况于年底发放,海上一线人员
公司要裁员了,我同事刚好怀孕了,同事原来做文员的,现在调到固化车间,问题是固化车间气味很难闻,我同事怕对孩子有问题,拒绝换岗位,公司就变相威胁赶人,说不去新的岗位要停职,停薪。。。 请问我同事该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