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加盟的美容院,现在总部和别的美容院出现了商标先后的纠分案,别的美容院告赢了,那我们以后就不可以叫这个名字了,请问我这么多年的广告都白打了吗?我应该怎么做呢?能够保障我加盟商的利益呢?谢谢! 还有我和总部的合同到期了,总部让我续交费,我和他在签的合同是有效的吗?我该怎样做?请指点?谢谢
你好,律师,很冒昧想请教您一些问题。 我男朋友在2010年底注册了公司,但是没有找位置开起来,而是在2011年带着一女性朋友(以下简称"B")以两个人合作的方式去了另一家公司上班,并且其两人还自行签订了合作协议(为期一年2011年3月17——2012年3月17),8月份自己租了位置,招了人,两人还是以合作的关系一直进行着,“
您好!我现在辞工了,但是老板还没结工资给我,也不给在公司里面住,而且这个月的工资要下个月才发完。老板说了在公司里住一晚罚一百块钱,吃一餐罚二十块。我是出来打工的,没有这么多钱,但是我想要回我应得的工资。请问我该采取哪条法律手段?谢谢!
2004年王某为埋葬父亲找到当时村委会,双方与李某口头协议两家换地,当时村委会也没有开据任何凭据只是协调,2012年,由于李某原来的地被政府征用,政府给相应的费用;所以王李两家各持已见,此时双方都不让,都要得到利益,请问从法律方面怎么解决呢 ?
本村现有一座山林已卖出。村委会现在要给村民发放利益,合同是2011年6月13日,村委会决定以村民的户口本为标准发放利益,我老婆在2011年6月21日因结婚把户口迁入,请问村委会能以合同期为标准不给我老婆发放利益吗?这样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2011年选举的新村长借着“建设本村、造福村民”的旗号私自牟利损害本村利益的恶霸行为: 其一、2011年村长串通村代表隐瞒事实并未通过村社员同意的情况下将面积500平方的本村土地以低廉的价格贱卖给他人,并此人为村长胞弟的名字买下,此后卖地资金用途不明; 其二、村长借着要开发本村土地为名将本村面积2.5的亩耕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今年5月多去的,试用了一个月转正签了和同的属正式员工,然后到今年9月16日左右,他跟我主管说想要辞退我,但是没有跟我说,之后又跟主管说给我500块钱让我走,我主管没同意,按理来说他应该提前30天通知我,但是他没有,然后工作我也没犯错,他没有理由辞退我,如果我现在走的话,应该怎样算?我能得到
我想我该先来描述一下事件过程:我们村有20户人家,最近有探矿的过来,但只在一两户人家的农田里进行探矿,每探一次有几千的补贴,探出矿要开采是另有几万元补贴,这样的补贴只对占用农田的这几家进行。村里人认为土地虽是承包给个人,但还是属于集体所有,所有也想争取一份利益。在这些纠纷中,政府方面从不肯出面,农民对
我司11月份招聘一个质量监督员。使用期3个月,准备满3个月后签订合同,缴纳保险。第二个月底,1月10日,此人突然发信息给经理说要辞职,第二天把报销明细单全部上缴。然后离开。 随后, 由她负责的订单出现了问题, 而且我们还得知她串通我们合作工厂擅离值守,影响我们产品的生产进度和质量。 2月20日, 来我司争吵,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