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已在2月过户,已拿到房产证,合同约定3月31日交房,当时口头协议房东赠送家具和电器,中介在场。现在房东耍赖,要求这些家具电器作价1500卖给我们,我们不同意要他的这些东西,让他3月31日搬走,但是房东说3月31日他搬不走,如果我们一定要他搬走,他就不将水电煤维修基金等过户给我们,我们表示,那就不支付他最后的10000元(合同约定交房当天支付),房东又说,那他就不交房,就拖着不走。现在该怎么办,我们在合同里没有写明何时水电煤维修基金等过户事项。那我们是不是必须就要1500买下他的家具了?
2005年12月3日,通过中介购买拆迁房,总价23.9万,当时付款15万,合同约定2006年5月份再付3万,等房子过户再付清余款(当时小区里面其他房子卖差不多卖25万,由于当时房东急于拿房子钥匙,因此同意23.9万卖此房)。现在房子房产证、土地证房东都已经办好,迟迟拖着不给办理过户手续,说当时卖得便宜,要求我多付点钱,才同
2009年10月份跟房东签了一份购买店面合同(总价(110000),总付订金57000元,合同注明如果房东不愿出卖的话就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退还订金.但房东没有退,应该表明房东同意出售,并注明房产证拿到手后立即帮我过户(因当时房产证还在办理中),过户了本人将其它余款付清,有注明如有违约,将处10000元的违约金,但现在房东5月份就将房
已经被房东赶出来,美其名“装修”。然后一直不肯结清水电。不肯退押金。并以各种名义说房屋漏水等想少退甚至不退押金。 由于合同当时签的是一年。而后来口头商量同意续租。每个月通过银行转账给他。不知道这样有没有充分证据可以起诉他。想请问专家还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吗?起诉的流程是怎样的。收费贵吗? 另外如果他不应
请教:03年买的二手房,签订了协议但未公证。07年时我们领取了房东的契税证,但房主一直不肯办理房产证并过户给我们,已向法院起诉,法院要求双方私下协商(即让我们要求房东去办理自己的房产证),如此处置是否合理,有没有强制要求房东办理房产证和过户手续的法律条款?谢谢! 法院说,由于房东自己的房产证还未办理,而
本人房租到期,已经按照合同时间搬离住所两个月,但是房东以种种理由不肯归还押金,还以各种理由索赔,所以没有银行转账记录,本人多次租房从未拖欠过房租,生活中也是信誉良好的,因为其中几次租金是给的现金,房东以此不认账,还有房中一些家具,搬进来之前就是坏的,当时有何房东说过,房东说没事,但是合同上并没有特别
月初我支付房东一个月房租作为定金,并签订定金协议,内容为月底签订房租合同,期间房东不能将房子转租他人,如果我不按时租赁此房则定金全扣。(协议中没有规定合同租期及其它租房条款) 定金交付前,房东就提出过配置新家电的想法(已留证),最后都配的二手家电。由于协议未注明,我反复找房东理论未果。 在签订正
2007年,我的一位老乡买辆拉货车,当时是借我的身份证给车办里上的户,后来没多久他把车卖了,没过户,我要求他几次,买车方迟迟不啃过户,请问我该咋办,我可以直接到车管所把户口销毁吗?
我买了他的车,还有2000块尾款没有给他,但是他的车子有3000多的违章,协议上面写着无条件协助我过户,而且过户费由他出,我想知道的是他广州的车牌还能值钱吗?如果不过户,他的车牌能不能拿回去?对我有没有什么影响?我只有一个行驶证,和一份协议,一台车,而且行驶证不是签协议卖车给我那个人的名字,我想知道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