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病死亡后,社会保险事业处应支付哪些待遇?企业应给予哪些待遇
我单位有一名职工,今年55岁,因病死亡。该职工参加了社会保险,请问,保险事业处应给予哪些补偿?企业应给予哪些补偿?
员工没有享受社会保险,单位无故当天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赔偿
自本人4月份进公司以来,公司未实行员工福利制度,迟迟没有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且在当天通知本人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并要求本人当天进行工作交接,本人工作(仓管),通知本人第二天不需要上班。 希望律师能够帮我解答下用人单位违法了劳动法的哪些条款,本人能够争取到什么样的法律保障
在职员工参加社会保险14年 差一年交完社会保险费用 死后尚未和公司(私营股份制企业)终止劳动合同 请
在职员工参加社会保险14年 差一年交完社会保险费用 死后尚未和公司(私营股份制企业)终止劳动合同 请问可以申请什么样的费用? 有安葬费吗? 有的话问谁要?谢谢
我是一名在私营公司的职工,从2002年入职工一直工作到现在为止,一直没有签订过正规的劳动合同,只是签过3次临时性的劳动合同,只签订一份,我自己没有留底的。公司也没有为我买过社会保险,我现在想离开这家公司,请问我需要提出辞职申请吗?要怎么做才可以申请到单位的社会保险和经济补偿金?非常感谢律师,我现在非常急
原事业单位在2000年改制被私人收购后,大同国资委接管在2007年10月31日进驻,买断之后员工工龄,但在2000年至2007年10月之前,有部分员工退休,是按企业退的,国资委工作组既没有给这部分员工事业转企业补偿金,也没有按事业退休,这样做合理吗?这部分人多数已在事业单位工作20年以上,就这样按企业退,对吗?
我爸爸是医院的一名职工,本该休假的爸爸,被医院吹回来上班,由于大量的体力透支,已汗流浃背的他回家洗澡换衣服,(医院没有洗浴设施,只有回家洗,而且医院离家只有最多两分钟的路程)准备去加班完成那些未完成的事。在卫生间因劳累过度昏迷,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于2010年2月27日。 请问这算不算得上工亡?(时间是
我爸爸是医院的一名职工,本该休假的爸爸,被医院吹回来上班,由于大量的体力透支,已汗流浃背的他回家洗澡换衣服,(医院没有洗浴设施,只有回家洗,而且医院离家只有最多两分钟的路程)准备去加班完成那些未完成的事。在卫生间因劳累过度昏迷,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于2010年2月27日。
2008年1月1日的《劳动合同法》是否规定企业必须为员工交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
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2006年8月到2009年12月,2007年8月续签一次,全部合同都有公司为我交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涉及我个人缴费部分,由公司从我的工资中代为交纳的约定。现在发现2009年5月到2009年12月公司没有为我交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但在这段时间内我个人缴纳部分,公司已经每月从我的工资中扣除了。另,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