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事业转企业后,四五年退休职工工作待遇问题
事业转企业后,四五年退休职工工作待遇问题 原事业单位在2000年改制被私人收购后,大同国资委接管在2007年10月31日进驻,买断之后员工工龄,但在2000年至2007年10月之前,有部分员工退休,是按企业退的,国资委工作组既没有给这部分员工事业转企业补偿金,也没有按事业退休,这样做合理吗?这部分人多数已在事业单位工作20年以上,就这样按企业退,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850806……(山西-大同)
提问时间:2010-04-12 1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