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孩是2007年计划外出生的,我去当地泥河计生办要求上户口,可计生办要向我征收当地人均收入的10倍的社会抚养费[约36000元],我了解当年的人均收入也就4000左右,我想咨询下律师当地收费是否合法?谢谢!
本人城镇户口,于1999年育有一女,后于2007年又育有一子,现均已上户口,请问社会抚养费有到哪个部门交,要交多少。
问 题: 你好,我想资询一下,我是信丰正平镇的农村户口,我老公是信丰县非农村户口,我老公当时是因读书把户口转为城镇户口的,后来出社会工作了觉得户口空挂在哪里很想迁回农村,去迁不了,有没有什么法规条律限制的?因为这样我们生了第一胎小孩已经5岁了,超生了一胎,征收社会抚养费时因一方户口是非农,征收的费用比一
非婚同居生育一子(男孩),结婚可以特批。女方生育孩子后不明去向(带着孩子),男方(有配偶情况下,与女方同居怀孕后,并与原配夫人(不能生育,已领养女儿)离婚)。 现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准备征收社会抚养费立案?因找不到女方,缺少证据,可否立案(男方承认事实)
我生小孩的时候差两个月不满二十周岁,之后补办的结婚证,人口普查的时候孩子的户口上了,可现在计生办一张嘴就要罚一万七千多,所在的县年人均纯收入三千多,我觉得罚的不合理,希望您可以帮我分析一下,不甚感谢
律师们你们好,我弟弟是农村户口,于07年5月24日结婚《没办理结婚证》,08年8月9日才到领结婚证年龄并领证,孩子于08年6月3日出生,第一次:08年8月4日缴纳社会抚养费1万元并给予上了户口,10年6月6日又缴纳3000元社会抚养费,10年6月9日再次缴纳社会抚养费2600元,最近几天村里说再缴纳8000元社会抚养费,我自己感觉第一胎
本人想咨询内容为:双方为农民,在1991年违反计划生育生育第二胎,1993年由所在乡镇征收社会抚养费200元(并注明计划生育五清理已罚清),现在去办理婚育证明,计生办要求补缴社会抚养费,有法律依据吗?
你好!我们是福建省莆田市的,于1996年已按规定办理了结扎手术,可是1999年又意外生育,请问这样过了十几年才发现的还能向我们征收社会抚养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