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去年8月进的这家公司,在职期间业绩很好,在去年年底公司无故将我解聘,目前欠我工资5000元,奖励1400元,佣金合计约5000元。目前我与这家销售公司沟通的结果是:办完离职工资可以发,奖励和佣金都没有,所以我想求助一下法律,我该怎么办
本人现在汉口一家私营企业上班,至2月份上班以来老板从未发一分工资,曾多次找到企业老板,他都以公司没钱为理由推迟不发工资。至今以四个月没发工资呢。本人想去劳动部门去签仲裁,但未和企业签劳动合同,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一月多少钱,和老板至今还未给我发工资的证明。之前是和老板口头协议一个月多少钱。(但我有证人
本人现在汉口一家私营企业上班,至2月份上班以来老板从未发一分工资,曾多次找到企业老板,他都以公司没钱为理由推迟不发工资。至今以四个月没发工资呢。本人想去劳动部门去签仲裁,但未和企业签劳动合同,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一月多少钱,和老板至今还未给我发工资的证明。之前是和老板口头协议一个月多少钱。(但我有证人
本人现在杭州良渚一家私营企业上班司机,至2月份上班以来老板从未发一分工资,曾多次找到企业老板,他都以公司没钱为理由推迟不发工资。至今以四个月没发工资呢。本人想去劳动部门去签仲裁,但未和企业签劳动合同,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一月多少钱,和老板至今还未给我发工资的证明。之前是和老板口头协议一个月多少钱。(但
工资从2012年4月至2013年1月份的工资没发(按月发放的)但现在到年底结算工资时老板变想扣工资(我们是基本工资加计件,现在他把计件的钱从基本工资里扣了,现由是在其他部门干的活,当时合同上写的各部门的工资按计件算)变相扣工资的事跟老板谈漰了,今天让去上班,说是不去的话之前的工资(9个月)就不发了,(明天就年
公司拖欠多名员工工资(近20万元),公司现已处于停业状态(无固定资产及办公地点),公司负责人给员工立据欠条。但是一直未给予兑现(11年拖欠至今),2012年下半年开始藏匿找不到人,不过可以知道人还是在天津本地。应该如何解决?可以报警吗?新的司法解释中,对这种情况算恶意拖欠,可以判刑!是这样吗?
我是旅行社的员工,在旅行社做业务,由于我的业务款没交完,公司拖我五个月的工资未发。备注,没与该公司签订合同,社保也是我进公司4个月后才交的,请问我该怎么拿回我的钱呢?
本人跟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上写明每月20日前支付上一个月薪水。但是进公司跟我讲的是15号发放一个月薪水,服务2个月后突然提出压半个月工资,到了今年也就是13年的2月准备放假过年了,老板开会承诺的1月份工资及奖金还没兑现,放假完毕也就是2月18号上班又以合同上规定日期为借口说等到元宵节也就是2月24日在发放1月份
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经过劳动行政部分发整改通知书后,仍逾期未足额支付,只支付一部分的。可否向劳动仲裁部分提出,要求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中所指支付赔偿金,这个赔偿金是由劳动者来主张,还是由劳动行政部门来主张.如果是由劳动行政部分来主张的,那行政部门如果徇私或者怕麻烦不主张是否违法?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