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业的治安管理条例(修订稿),没有用正式文件下发,具有法律效力吗?
我是旅馆业业主,前台登记人员在登记旅客登记时,上午11时有两个人,男同志有身份证,男同志登记入住,随行的女同志没有身份证,前台登记人员要求女同志出示身份证,男同志说她不在这住,下午就走了,下午两人到外边办事,晚上19点半两人从外边回到旅馆,前台登记人员告诉客人,女同志不能到客房,要办理登记才行。男同志说天晚了,她回不去了,要求在旅馆住,登记人员告诉他,没有身份证不行,或者要到当地派出所开住宿证明,两人说我们外地人不识派出所在哪,两再三央求,前台人员说让女同志说写出自己的姓名住址,一会儿让经理散步回来,到派出所给你开住宿证明,开到证明后给你办理住宿登记,随后,女同志写下了自己的姓名和住址详细资料,两人进了房间,还没来等到经理回来,到派出所写明,20点左右派出所的同志来督查了,说一人多住,业主和前台人员向派出的同志说明情况,不听,之后,业主、登记人员和两位旅客带到派出所,并作了口供。最后,经理按女同志的要求,给派出所提供了之前写好的资料信息,派出所查询并与女同志相片核对后,具实给女同志开据了住宿证明,经理、客人和登记人员一起加到宾馆给女同志办理了住宿登记。过了两天,派出所的同志,到旅馆宣布所里的研究决定:对业主罚款2仟元决定,于是业主到派出所交了2仟元,向派出所要收据,所里的人告诉业主,我们收钱从来不开票。后来业主向有关单位咨询,有关单位向派出所的同志说了开票,第二天,派出所的同志叫登记人员到派出所告诉他已违法,并对他强行进行照相、采血、采取掌纹等,并处罚款5佰元的。对业主的罚款依照的是《旅馆业的治安管理条例(修订稿)》第五章第三十条,对登记人员的罚款依照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旅馆业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一)款。 请教专家:1、对业主的罚款的依据旅馆业的治安管理条例(修订稿),没有用正式文件下发,具有法律效力吗? 2、公安机关的大情报对公安包保人员的停职规定,治安大队从各单位抽暗访人员采用欺诈,钓鱼的方式,并不当场指出,随后派出所根据暗查结果,对业主处罚且不开据,如果业主不给,就会天天派人到旅馆查,罚款不开据,是潜规则,违反规则就会等到更大的惩罚,搞的业主和登记人员整天在不知情况下就要被罚,怎样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呀?
我今天下班回家,走到一盖房子的那里,有个楼梯上去,那个楼梯口封了! 我就翻护栏,刚翻过去 一治安叫住了我1!让我看旁边的牌子 上面写着不能翻越,违者罚款二百!我应该交吗?
由于无证经营宾馆,被公安留置,时间达到18小时。请问有什么途径可以进行维权?这不是变相羁押、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吗?希望能得到大家的帮助,谢谢了!
你好,事情发生在2008年的7月份晚上我弟去住在家附近的网吧上网,大概上了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出现了两伙人不知因为什么事在网吧里打起架来,而且还使用了 *** 支,据说打架中是两帮人 一帮是在我家附近 一帮是隔壁村的 当时我弟见事情不妙就离开了网吧因他们都认识我弟的。后来派出所的人也来了现场处理,其中有几个人受
他家狗叫扰民,矛盾已久,这次我口带脏话斥责,激怒了他。他从1楼仍砖头砸我,我3楼在阳台,躲开后,砸坏我窗户玻璃。 他、我各负什么责任?我知道打110,我想知道他应该承担什么,受什么惩罚。用民法还是治安管理条例?
听说土改时的房屋管业证先是政府统一印制的格式一致的空白表格,然后下发到各家各户叫人填的,填好后自己保存就得了,这可是真的吗?它在现时房屋争议中管用吗?具有什么样的效力吗?
清苑县计划生育局给我下发了一份既没有编号也没有日期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此决定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请教,哪部法律规定了地方政府部门出台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似乎在《宪法》和《立法法》中没有相关依据。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