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为债务纠纷而成为民事诉讼被告,但是目前还未作出判决。在作出判决之前,我因公司业务要出国,不知道出国一事是否会受到该民事诉讼的影响。换句话说,这次民事诉讼会不会使我出境受到禁止?还有此次的民事诉讼(判决做出后),会不会对我日后的正常生活,如个人贷款、出国等事宜产生限制性影响?盼回复
“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 传票属于上述的应诉通知书吗?
9月10下午,我和女朋友在一条土路边打算挖点土回家在花盆里种花,当时路边没有种任何东西,也没有任何围栏,刚挖了一点土,过来一个60多岁的老年妇女,说这地方是她家的,打算种菜,不让我挖土,这时又过来一个约30左右的年轻妇女,帮着老年妇女说话(事后知道她们是婆媳关系)。我打算离开,但老年妇女扯着我不让离开,要
我简短点说吧,半年前我有个哥们偷了家里10万块钱,在外面给女人挥霍.而后又说想开个服装店,问我有没有关系能帮忙,我当时正好从网上认识个姐们,有关系能忙帮,当时谈好是1W2的店钱什么的,我哥们当时没那么多钱,就汇过去6000.当时正好赶上我姐们去进货,我哥们这边又被他们家发现10万这事,结果他就急了,说要告我诈骗.他们家就想
09年2月2号我爱人借了安某4500元钱,这个安某讲孩子出了意外死了,她母亲伤心过度导致犯病住院急需钱。(后被证实这些借钱的理由都是她自己瞎编乱造的,我们没有想到为了借钱连自己的亲生孩子死了这样的谎话也能编出来。。。)当时安某讲需要1万元,我爱人考虑同为女人看她处境这么糟糕没有过多的想给安某东拼西凑了4500给
在房屋拆迁活动中,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极不合理,恶意降低评估价格,拆迁人以拆迁补偿以评估结果为依据这一理由,并运用非法和违规的手段,强迫被拆迁人签署了显失公平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这样的话如果提起民事诉讼,是否可以把拆迁人和评估机构都列为被告?在诉讼请求中是否有必要要求同时撤销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和评估报告
甲乙双方因担保纠纷引起口角,后来乙先动手打甲,双方发生互殴,乙将甲中指咬伤,经鉴定为轻微伤;甲将乙门牙打掉。后甲将乙以伤害罪自诉到区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乙赔偿甲6千元人民币,甲不再追究乙刑事责任。调解生效后,乙又以甲打掉其门牙为由,向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甲赔偿其医药费2千元人民币,请问轻微伤
情是这样的,品某答应房东付某给他筑一层平房,品某没空就让一朋友五某叫几个工人去干,五某就叫当地一个老师傅去.品某和房东也答应了,叫老师傅去叫几个工人,品某也自己叫几个去,其中有个老师傅介绍的工人又介绍了一个表弟商某来干活,商某在两米不到高的手脚架上摔下,(手脚架也没质量问题,)当时房东马上送商某到医院,并付了钱
债务人无钱还款逃跑,债权人报案并使债务人坐牢,当时没有附带民事诉讼,债务人出狱后还有还钱的义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