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举证期限是从被告收到传票的次日开始吗?
举证是向法院提交证据, 原告到法院去立案,如果法院经审查认为可以受理,应该给原告“受理案件通知书”,给被告的就是“应诉通知书”,法院传票是指由原告准备、由法庭下达的用来通知答辩人其被起诉信息的法定文件。通常情况下,法庭传票要求答辩人在指定期限内向法庭提交文件作出回应。
两者是不同的概念
不同的法律概念的
当面咨询律师。
应诉通知书和传票不是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