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A女士逛街.一个小偷偷A女士的钱包,但,被A女士发现了.A女士抓了他,但,那个小偷有同伙,就在街上暴出口骂A女士,A女士很害怕.A女士就马上走了,后来那个小偷的同伙跟着A女士.A女士知道后越来越害怕,她立刻打电话给她的男朋友,她的男朋友很在乎他,知道A女士出了事后立刻到A女士身边,然后A女士的男朋友的兄弟知道后,就叫了一班人在街上找那些小偷.不幸的是,被他们找到了.那些兄弟之中其中一个咦时冲动上前打了他们,后来那些小偷打回那个兄弟,后来他们见有兄弟被别人打了,全班人冲上去打他们.还动用了剪刀和西瓜刀.结果她男朋友的兄弟其中一个受了伤,进了医院,那些小偷其中一个也进了医院,还很严重. 请问: 下面谁要负上刑事责任?
林业法中"第四十三条 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收购的盗伐、滥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收购林木的价款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想请问,什么样的情节才构成犯罪?罚款标准又是什么?刑事责任的界定标准是什么?
我有一个朋友在他14岁的时候和他不满14岁的妹妹在一起玩时有过瞬间的性器官接触。请问这要负刑事责任吗?(我朋友是不懂事而出于好奇才和他妹妹有过瞬间的性器官接触的,没有其它的心理也没有给他妹妹造成任何的身体和身心的危害)
本人拥有两间门面房,经营照相。2005年9月,安徽人承租我的店堂六十平方米经营服装。约定租期为一年。在租期内,他们侵占了我的照相经营店堂。租期满前两个月,我明确告知他们不续租。但期满后,他们一直不肯搬出,强行在我的房子里经营服装,至今已三年多。在这期间,他们砸坏了我的柜台和价目牌,进一步侵占我的用于经营
您好,一感冒患者在某无营业执照诊所就医,在医生对该患者治疗过程中,患者出现药物过敏反应,该医生在将病者送往医院并得知抢救失败后逃亡,目前公安局正对该医生进行网上通缉,我想问下,在没有抓捕犯人进行公诉之前,我们是否可以先进行民事诉讼,对患者家属进行赔偿?
因为工作上的琐事,公司车间主管将一员工打成重伤,报案后当事人是否被公安机关抓捕?是否应该承当刑事责任
因为工作上的琐事,公司车间主管将一员工打成重伤,报案后当事人是否被公安机关抓捕?是否应该承当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