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商品房为单体四方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因此甲方办理权属登记备案(初始登记)的日期,起算日以该工程在建设主管部门验收备案日期为准。2、 甲方将需由乙方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的时限为300个工作日。如因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在甲方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之日起300个工作日之内取得房地产权等证书,双方同意按主合同的第十四条的约定处理。因乙方及政府部门的原因造成的时间拖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这里面300个工作日包括交材料的时间么?初始登记时间是甲方交材料备案的时间么?
我与前期婚前按揭购买一套商品房,借款人为本人,抵押人为双方。现已协议离婚,约定房产归我所有。当至房管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时,被要求提供贷款人(抵押权人),也就是银行的同意。可是银行相关工作人员要求提前还贷,鉴于我不想提前还贷,工作人员以该事项银行不好处理为由,不给书面同意意见,该如何处理?!银行工作人
我与丈夫离婚时,到了公证处进行公证产权归我所有,原房产证是登记我与前夫两人的名下,但是公证书上却漏写了房产证号我想把它变更到自己的名下,请问,是否需要前夫签字才能变更,变更时,需不需要去进行评估?,(我与前夫共有产权就只这套、如果他坚持不愿意签字,我应该怎么做才能把产权变更到我的名下)
我与丈夫离婚时,到了公证处进行公证产权归我所有,原房产证是登记我与前夫两人的名下,但是公证书上却漏写了房产证号,我想把它变更到自己的名下,请问,是否需要前夫签字才能变更,变更时,需不需要去进行评估?,(我与前夫共有产权就只这套、如果他支持不愿意签字,我应该怎么做才能把产权变更到我的名下)
你好,我的房子的房证产权人是我一人,配偶10年前去世。我现在想出售这套房子,子女不同意,要求继承我配偶的那部分。请问从法律规定,我是不是必须要分割配偶的部分给子女? 谢谢!
我和奶奶共同生活多年,小时候奶奶照顾我,等大了我照顾奶奶,奶奶瘫在床上,我给奶奶养老送终。 奶奶有三个儿子,我是大儿子的儿子。目前,我家有房产,二叔家也有房,只有我三叔家无房(他在05年把自己房子给卖了) 奶奶在05年和07年立了两份手写遗嘱,都是将奶奶的这套住房产权留给我,但是未去公证。 现
想咨询一下,具体的内容:我家一楼有卖了,可房产证给了一楼拿去办分层房产证,后面由于生意上的纠纷造成现在我家的房产证没有在本人手上了,有十来年了,现在想回去将房产证问题处理清楚。可是不知道如何去下手。麻烦各位是否有什么好的建议和方法。谢谢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180 个工作 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3 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180 个工作 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3 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你好,5年前我父亲和我姑妈共同购买的房子拆迁了,分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是我父亲和姑妈2人,当时我姑妈需要一笔钱,我父亲就给了她30万购买这个房子的全部所有权,写下了字据,双方都签字了,但是5年后要求房产更名时,姑妈提出此房为她和她老公的夫妻共同财产说不能更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