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在餐饮业做收银工作,给客人打折时从中获取折扣钱私拿,每天几十到一百多元人民币不等,累计已经有1万多元,请问,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
我公司(有限责任)董事长委托某中间商(已判刑)卖土地使用权,后因职工举报而搞不成。董事长说对方威胁他的人身安全,要求赔偿,董事会只同意赔一、二万元的应酬费,他却私自和对方签订赔28万元的协议,过了几个月在追问下才说出真相,请问这是否属挪用资金罪?
最近网络热传《解一次小便被敲诈22000元——贵州旅游虎口脱险记》,根据我个人的了解(只代表个人观点),过程如下: 1,游客在村民门口撒尿(无意的)。 2,被村民发觉,双方发生冲突(具体谁先动手双方各执一词)。 3,同村村民聚集,要求对此进行赔偿,赔偿内容包括违反当地风俗的精神损失费+伤人的医疗补偿费(游客
个人2005年为试用期业务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过后,没有签任何合同及公司也没有发过工资. 个人离开公司后在外省还用这家公司名誉开发市场,寻找客户,个人在与客户签订合同的"委托代理人"处签字,但合同全部发传真到公司,公司每次给个为成本价,销售的利润公司在收到货款后给个人,但大部分个人是收
挪用公司资金10万元,用于自己购置汽车,因自己一笔款项未到,可能三个月内不能还回挪用的资金,这样会有什么处罚?预计在四个月后钱才到帐可以补回
挪用公款,虚报发票,作为员工福利分发,类似小金库的情况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或者其他罪啊?具体会怎么判罚
挪用公款,虚报发票,作为员工福利分发,类似小金库的情况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或者其他罪啊?具体会怎么判罚?
本人曾在某论坛上发了一个帖,说公司每天上到9点,11点这样,还没有一分加班费拿,后面我辞职啦,没拿到一分钱,后面我把我发的都删啦。可是有人把我发的转发到起他论坛,公司现在告我损害公司名誉,要我删帖,赔礼道歉,现在我该采取怎样的对策呢?麻烦各位帮我解开疑
我的朋友于09年多次向我以各种理由骗取信用卡提现,第一次私自拿走了我的信用卡,第二次在他提现后我及时关闭了信用卡,第三次他让他的朋友转告我信用卡被提现了,目前均可查银行的最后一次取款记录,摄像记录,他的欠钱记录,及能证明此事的上百条手机信息。并可以举报他骗取他人钱财。请问此行为是否构成信用卡诈骗,我准
客户购车款打到我卡上,我转到公司帐上,最长40天。这样的操作出发点为了财务现金不过夜或财务人员下班等需要,公司对这样操作知情,帐也是平的,并且在我的记账本上有财务签字签收。现有劳务纠纷,怕公司找把柄,想了解这样是否构成挪用资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