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是2009年去世的,因为我跟我妹妹都是收养来的。我爸爸没有结婚的。家里就我妹妹和我奶奶。现在家里说我没有继承权,因为我是嫁出去的女儿,全部都是我妹妹继承,我妹妹是99年领养来的,没有办理手续,她是3岁来我家里的,她有自己的爸妈,请问她有继承权吗?
只要是亲生子女都有继承权吗?送养出去的子女有法定继承权吗?如果一直接受父母的经济给予对父母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吗?送养出去的权利和义务取决于什么?请专业人士给予详细解析 都知道私生子享有和婚生子女同样的权利,送养出去的子女和私生子在权利义务上有区别吗?送养有没有无效的情况?比如说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条件
没有合法结婚证的事实婚姻,女方(妻子)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和继承权吗?
一女子与一男在1998年没有办理结婚手续,两人生活在了一起,99年生有一女;在2010年6月24日,男子不幸翻车身亡,其男子有部分产业(身前两人共同打拼)和房屋汽车等,该男子汽车和人为全保;男子其直系亲属有(姊妹四个和快80高龄的老母),现在要讨论和解决老人的赡养和财产的继承问题。
姑妈和姑父结婚20多年,有子女4人,但都非我姑妈亲生。现姑父去世一年多,姑妈由于出车祸被撞也快一年,子女都没来照顾过姑妈,一直由我父母照顾。姑妈名下有一房产(姑妈和姑父婚后所建),但房产证是她自己单独的名字,房子是在姑妈婚前的自由地建造的。现姑妈病危,其子女4人来要房产,并要求将房子与家里的一切卖掉将钱
父亲去世留下一处老宅,近日拆迁获得赔偿款,可是母亲却把赔偿款全部分给了家里的哥哥,我们女儿没有一分。请问,我们有权利获得赔偿款吗?
丈夫死后其妻子与子女使用了33年的宅基地她们对该宅基地没有使用权,继承权吗?
一共3处祖宅基地, 当年口头分家哥哥他要2处祖宅基地,弟弟一处祖宅基地,天有不测风云,在97年弟弟病死后其妻子女一直也还居住在那里,直到2000年生活条件好了,搬新家,而后9年弟弟的房子一直由弟弟的妻子出租房子,租金也是弟弟的妻子所有,弟弟的妻子把房子倒了想重新盖,可哥哥和嫂子就联合来说弟弟的房子是属于他的,
大伯和小姑有理由来平分弟弟死后用了33年的祖宅基地吗?其妻子与子女对该宅基地没有使用权和继承权吗?
妻子没有使用权和继承权吗? 丈夫死后使用了33年的宅基地拆了重新建,其妻子没有使用权和继承权吗? 一共3处祖宅基地, 当年口头分家哥哥他要2处祖宅基地,弟弟一处祖宅基地,天有不测风云,在97年弟弟病死后其妻子女一直也还居住在那里,直到2000年生活条件好了,搬新家,而后9年弟弟的房子一直由弟弟的妻子出租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