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的房子一直是属于海军部队房的性质,收管理费也是部队派人来收的,之前的房子好像只有一本房票本,房子大概是70年代造的,我们也是70年代住的,2009年的时候,部队里出了政策使我们可以把房子买下来,大概1万多元吧,我们也买了下来,后来因为房子的物业管理费的种种纠纷,我们有部分管理费没缴,导致部队一直把我们的房产证扣着不给我们,现在我们这房子也没有物业接收,属于那种没有物业的状态。
近两年我一直想把这房子卖了,问过邻居,邻居说这房子好像是不能上市买卖,因为目前我自己手上也没有房产证也不知道这房产到底属于什么性质,所以想咨询一下我这种房子(在拿到房产证的前提下)如果在还没有物业接管的情况下是否能在市面上买卖呢??
那这房子是不是需要像现在一般的房产一样产证下来要5年以后才能交易??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经济适用房的买卖和继承问题,我们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根据国家政策有没有权利买卖和继承,有,需要什么样的条件?如果没有,国家的政策在哪里可以查到。谢谢
商品房买卖合同第15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我和开发商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5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按:出卖人自期限届满之日起按买受人已付房款的日万分之一承担赔偿金。请问:赔偿金是按开发商到产权
商品房买卖合同第15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如果开发商超过约定的时间了是按开发商到产权处登记备案的时间算违约金呢还是按我们拿到产权证的时间算违约金呢?我们有很多人起诉的都要求按拿到产权证的时间算但法院判都按开发商到产权处备案那天算的不知道判的对不?希望明白人给指点一下,(我们是按照统一格式只是约365日内)急
我老公和买房,中介签订了一份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签好协议后付了我们5万定金,第二天就付了我们首笔款项60万,我们把5万定金还给了买家,第一笔款项的60万中中介拿去了一万服务费,但是协议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什么时候付给我们尾款58万,而且买方还提出2月17号就要搬进我们家,但是尾款说是最晚5月底之前给我们,我觉得这很
我于2010年9月订购了一套房子,交了10万块钱定金,只给开了收据,收据上写:交定金10万元,一概不退。 当时开发商手续不全,没有预授权,说2011年5月前交房,结果到2012年12月开发商才办下来预授权,马上就催着我们去交款。 由于我们2011年又买了别的房子,没有闲钱去交这个房子的余款,我们不想要这套房子了,暂时又没有
我们店卖山货,但在卖货结束买者返回,发生关于当时交易金额的纠纷,店内有监控,但监控尽该时间段视频无法打开,问卖家是否有义务提供相关证据表明交易金额没有问题?具体问题是买者认为他多给了200元。 具体事件过程为:买家购买货物,分两次付款,第一次付200,总共交易金额为533,第二次付款在一段时间后(一小时左右,
有一个号称“祥天控股”的有限公司。 因为即将上市,需要大量的启动资金200亿。 公司决定把其中的30%,即60亿, 以原始股的形式,卖给个人或企业。 请问这种方式合法吗? 购买原始股需要什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