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写的解除劳动合同告知书在5月31日前还需要为该公司工作么?
本人**,自2012年7月12日至今在贵公司工作,担任消防维保工作,因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第四十四条未按该标准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所以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和第四款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2019年5月31日。 请公司书面通知本人于2019年5月31日前与**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并且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支付自2012年7月12日起至2019年5月26日所有未及时足额支付的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21882.92元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内容应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2019年5月29日17:00前完成以上事宜。
公司未经协商更改工作岗位,不同意换岗,想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做
07年中旬进入公司设计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上签署的也是某某经过试用期在设计岗位任职,现公司未经书面通知,将工作岗位改为车间工人,这样做是否违法劳动法,因本人试用期间公司花费7000元培训费,并规定辞职赔偿培训费用,如果辞职原协议的赔偿是否作废 07年中旬进入公司设计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上签署的也是某某经过试用期
本人是有试用期不满和 不合格 公司提出辞职 我辞职已经有22天了当我去别的企业面试发现劳动合同未解除 请问公司要赔偿那些损失。。。
我在公司工作已经超过十年,请问我跟公司提出辞职是否有经济补偿,辞职跟我提出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区
我在公司工作已经超过十年,请问我跟公司提出辞职是否有经济补偿,辞职跟我提出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原工作不需要出差,现公司调整需要长时间出差,请问这样的情况可以由赔偿吗如果解除合同
在公司工作很多年,现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合同工作地点写的是所在城市。但是现在公司要求长时间出差到比较远的地方,本人不想去。又翻阅劳动合同。合同中写明了工作地点。但是下面一条是这样写的根据乙方特点和业务专长,公司业务状况,有权安排乙方到甲方总部以外的其他地点工作,乙方表示同意。因为我的工作地点本来就是在
我在公司工作三年,月薪1万,合同还没到期,现在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
我在公司工作三年,月薪1万,合同还没到期,现在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想问问他应该给我多少钱,需要给我多少钱,给我哪些钱 0 回复 劳动纠纷 2019.03.01 20:10
因为公司未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而是自己规定一个数额,所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告知书,不知道
本人因过分信任公司,从未想到公司会不按劳动法规定给加班费,而是自己定了一个标准,工作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也没有明显区分,最近两个月公司实行加班费签字确认,知道明确数额后,才发现并不是想象的那样。所以想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写了份解除劳动合同告知书,告知书大概内容是:本人因为公司违反劳动法第四章第四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