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律师您好:
我所在单位从事销售行业,本人29岁(女)。在本月13号的时候我对班丢失货物10件,价值6000多元4个工作人员一同赔偿.(因为4个同事私下签订过1份丢货协议,不知道受不受法律承认)因为上个月也丢货了,在17号的时候我爱人老家有事情,回了次老家,已经和单位主管进行请假!他也口头答应(有短信回复)!25号回天津后由于劳累所以没去上班,和单位主管请假过,他都口头答应了(都是电话联系的)在本月30号单位通知我旷工15天!给予辞退!我想问下,他所说我的旷工是不是有效!
公司是否可以根据旷工辞退我!
本人是药房营业员,由于店里有销售指标达标不到用罚款的形式来处罚员工。罚金是以现金支付罚款,开单3日内不交罚款金额加倍,否则辞退。请问此种做法是否合法? 是否可以根据劳动法31条针对此事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工资是否可以拿齐全。
5月21日 仲裁结果下来了 我该如何操作 我对仲裁结果还满意的 怎样预防对方拖延时间 1.我可以先起诉,然后再撤诉吗 看对方起诉没有 ,如果没有我再撤诉 可以吗(要让仲裁书生效) 如果对方起诉 一般会拖延多长时间 民事诉讼和劳动仲裁对比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我碰到一个问题。就是前几年我家里人和别人有个劳动纠纷,最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定我们胜诉,对方不服提出上诉,法院将其驳回。维持原判。法院一直说执行但是却一直没有执行。最近他们又说我们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是无效的。试问我们这个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还发生法律效力吗?我查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
1、公司筹建期内,2008年12月上班,到2009年4月20日签订劳动合同(营业执照上听说2010年3月份成立)。 2、2009年4月20日至2010年4月19日签订1年劳动合同,期间未缴纳综合保险。 3、合同自2010年4月19日到期,询问公司:未明确答复是否续签。本人一直上班到5月6日,离开公司。 现在提出如下诉求: 1、2008年12月至2009年
当事人双方均承认是工伤,劳动鉴定部门以申请工伤认定已过期限而不予受理的情况下,是否伤残等级评定也必须要经劳动鉴定部门评定?法院有无权利委托鉴定机构对其伤残等级按工伤标准进行评定?如果可以,那法律依据是什么?
您好,我和公司劳动仲裁,公司不服起诉,现在一审已经开庭,但判决书没有下来,请问拿到判决书之后我起诉公司或公司起诉我,哪方起诉会省时间?二审法院是不是转交给区法院开庭呢?谢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未签劳动合同事项,超过一年的就是超过了劳动仲裁时效。请问是这样的吗?
国有大厂,三班倒各8小时,现在厂长说白天班(8:00--16:00)和二班(16:00--24:00)中间吃饭各占1小时,这1小时不算上班时间,所以这两个班我们工人欠企业1个小时,因此我们不是一星期上班五天休息二天,而是上班6天休息二天,你能用有关法律来说服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