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一年的合同于2010年3月16日到期,个人主动不想做,和人事处商量,让我再继续做一个月,用于做交接任务,于2010年4月16日离开公司,代遇一样,我答应了,但是让我写离开公司的一个原因报告,我在这段时间内应该怎么做呢? 主要是钱上面的问题,我还想拿签了一年的一个月补偿金。我要写离开公司的原因报告吗?
我于2006年毕业参加工作,签约3年,期间因出国加了1年的合同,到今年7月一共工作4年。如果我合同到期公司不与我继续续签合同,他们是否要补偿我4个月的工资。我们公司工资换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等等,他们应该付我全额么,假如我一个月拿税前是2500是按2500*4这样计算么,如果公司依据基本工资计算,是不是违法?这个钱
看了各位律师以前的回答,我有些迷糊了。 我2006年7月参加工作,合同3年然后因为出国加了1年,现在合同为4年,2010年7月到期,其中2年为2008年之前,2年为之后。 公司不和我续约赔偿金计算式按新劳动法开始的时间还是按我第一次签合同的时间算? 按第一次签订合同时间算为: 4*1个月的工资 按新劳动法颁布时间: 2*1
我在单位工作了五年,其间先后签了4次合同,前3次一年一签,最后一次是08年8月签的2年合同,今年7月份就要到期,单位提出了续签合同,但要求是4年以上的长期合同,但这不符合我的个人意愿,请问我可以选择拒签嘛?不签的话,可以得到补偿嘛?
您好!我想咨询,学校聘用我们,从2006年4月至2010年7月,合同是自然到期,请问这种情况学校要给我们经济补偿吗?如何补偿?现在学校说按新劳动法起算,即从08年起算工作年限,即补偿我们两个半月工资,且是基本工资,而且还说本来学校可以不用补偿的,因为是合同到期解聘,可不补偿,这样的说法是否合理?谢谢
6月8号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于本月25号给了份续签一个月的通知被我拒绝,之后又给了我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大意时合同到期后将不再续签. 请问老师 1.我是否可以要求因公司未提前一个月告之是否续签的经济补偿 2.因公司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应给于员工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谢谢您
我从2007年至今一直在一所民办学校任教,每年签一次合同,今年合同即将到期,学校不再续签,让我到同一集团下的其他学校任教,我拒绝了,请问我是否能够申请经济补偿?根据的是新劳动合同法的哪条哪款?如果学校拒绝补偿,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申请仲裁?谢谢! 谢谢!可是劳动合同里面的工资不是具体的数目,而是几级几等,
在北京租的房子,签了一年多的合同,但是现在才住了不到半年。中介突然说房子卖了,让两周内搬走。而且说是因为房东的问题,不负违约金押金等。这样的情况下我们一定要按照中介的要求搬走吗? 同时有什么方法可以保证我们自己租客的切身利益
您好!我和公司签的是三年的合同,到2009年7月1日合同终止,因个人问题想辞职,因和公司签定的合同已过期一年,公司也没有和我再续签合同,提出辞职后公司仍然交我交每年8000元的培训费。而公司制定赔偿每年8000元的政策是我在合同期间内制定的。请问我需不需要赔偿公司制定的每年8000元的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