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员工于2007年11月至2009年入职一家在深圳没有注册的港资企业,没有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购买社保。该企业在2009年9月在深圳注册了公司,也为员工购买了社保。但是该公司在5月的时候就已在深圳注册公司的名义给员工发放工资。请问现在已辞职,还能到劳动局申请该企业支付员工2007年至2009年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赔偿吗?
我在2000年4月与上海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工作至今,基本上是一年一签的。今年4月再签就应该是签无期限劳动合同了,公司却以我08年绩效不合格不准备与我续签。我绩效评比不合格的月份是在08年1月 上一份合同签的时间是08年4至09年04 在这期间我的绩效考评都合格。公司也没有提前一个月向我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我这样的情况
朋友在酒吧里死亡,死因还不清楚,家属可以得到酒吧的赔偿吗?如果不可以,为什么?如果可以,在哪些情况下可以?麻烦您了,谢谢!
我于2008年3月17日入职至2008年10月1日升为组长工资平均2500元。至2009年3月1日升为主任至到2010年3月份工资平均3200元.因家里老婆要生孩子所以3月5日有事补了年假4天.病假一天,回来之后没有几天公司就出了警告信给我,说我3月份的月业绩很差,公司要求我4月1日开始,半个月之前做不到我给你业绩你就自动走吧?公司也不会
本人2006年1月至2009年12月是某制药企业派驻浙江的销售人员,期间每年一季度公司会让我在三份空白劳动合同上签名,随后公司将全部合同以需要拿回总部(云南昆明)盖章为由收回,就再也没有下文也没有返还属于我的一份合同。最终我在该公司工作四年期间只在签署空白合同时见过合同。2009年底我不愿再继续在该公司干下去,随
我和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个外包合同,日期没到但这家公司单方面终止合约。只结维护过的日期的工资, 如果这样是不是应该可以要求赔偿?应该按什么赔偿呢 我与这家公司的合同内容只写明双方要承担的义务,并没有写明如果擅自终止是怎样解决。
我老公被几个人打脑袋缝了九针,腰低骨错位,身上,腿上都有伤,在住院治疗,当时有报案,请问可以得到哪些赔偿,要多少赔偿金合适?
我有个朋友,她登记结婚一年多,不过没有摆酒蓆,也没有同居的关系,这样的婚姻在法律上是否生效?婚后,我朋友的户口也迁进了男方家,当初他们结婚也是因为家里人的催促,只因男方家里在搞“地皮征收分红”的问题,所以才有火速结婚这回事了。婚后,男方每次分红都来拿女方的身份证去办理,但结果分的钱,我朋友一分也看不
我是武汉人在老家认识了一个比自己大十九岁多男人,而且还给他生了个儿子,现在小孩快两岁了还没上户口,我们也没结婚证,现在又在外面风流被我看见了,我可以得到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