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南通开发区一外商独资企业员工,我于2013年1月16日提出辞职,按照公司规定辞职需提前30天,所以我提出2月16日离职,但现在公司说我2月份只上半个月班(实际2月份只有28天,我已经超出半个月)公司只给我承担半个月的社保和公积金,另外一半要我自己承担,请问这个符合劳动法吗?期待您的帮助,非常感谢!
来公司几个月了,公司的待遇与招聘时承诺的相去甚远所以我想辞职不做了。 请问辞职后我的档案和户口想签回原籍应需要哪些手续?另外来公司报到时公司为我们军训和培训一共20余天,如果辞职公司跟我们要1350的培训费(当初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里均未提到),那培训费我是否应该交?另社保与公积金应怎么处理? 注:公司为我
辞职的当月公司是否应该为员工缴纳保险和公积金?法律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比如我是当月的12日辞职的,公司缴纳的那部分保险和公积金是个人缴纳还是公司去负担?
试用期当月提前3天提出辞职,公司能把当月应由公司承担的社保在个人工资中扣除
1)我广州户口,但是在今年9-12月到佛山三水工作了几个月 2)试用期6个月,但是我在第三个月(12月5日),根据劳动合同法,提前3天提出了辞职 3)因为辞职在当月的月初,按照我自己的理解,是可以在月中将我从公司减员而不交任何社保的。那么在当时,我就口头问了HR的人“能否帮我停了当月的社保”?对方说“不可以”
公司不给辞职,准备自离,请问怎么转移社保和退住房公积金.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呢?
怀孕后辞职当月请假未上班月底解除合同,公司是否应该为我缴纳当月的社保
9月底怀孕后发现自然流产现象 医生让保胎,请假半月后10月初因为公司夜班到24点担心身体于是提出辞职,继续在家保胎,公司在10月底和我解除合同。现在牵扯10月保险公司并未给我缴纳。我可以要求原单位给我补缴吗?因为解除合同是月底办的 次月没有上班 我是否还能继续享受最低社保? 因为解除合同是月底办的 辞职当月没有上
怀孕因保胎辞职当月公司未缴社保,要求补缴,公司答应但说补缴申请没有时间限制?
怀孕后因公司晚班身体无法承受辞职 离职当月公司未缴保险 后交涉后答应补缴,但是多次催促 却说补缴申请没有时间限制。因为12月了 马上进入2013年,我希望在这个月把10月中断应该补缴的补齐。请问时间上 最迟几号得去社保大厦递交补缴申请呢? 14还是15之前?或者补缴真的不受时间和年份限制吗?
未转正直接交了社保,离职时满半月未满一个月公司要我承担全当月全额社保费用合法吗?
进公司后在未签正式合同2个月后 公司在发第二个月工资时直接扣除我3个月的社保费用(自己的那部分),在第4个月月初我提出离职,公司所有加班工时没加班费按补休还给我 算我离职时间为中旬16号 但又要我承担第四个月的社保全额(自己+公司缴纳的),这样合法吗
哺乳期,公司让我请假休息,然后社保还是买,但是自己还是要承担个人那部分,请问还有工资吗
我于9月1日生产,产假98天已经休过了,期间公司发了基本工资,现在我回来上了 一个月班,公司让我请假休息,请问还有工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