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李坤律师,您好!本人于二00九年二月十八日将一套部队经济适用新房卖出,并在《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方应遵守小区的正常生活秩序和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以及《关于产权转让的约定》“1、本房屋属部队建房,不能作为商品房在市场交易。只能作为居住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已明确告知乙方该房产的性质及关于产权转让的约定。由于乙方未按约定将所购买部队居住用房未用于居住使用,而是擅自将所购买的部队只限于居住用房,改造成为了经营性的娱乐赌场。(有照片有证)同时从2009年9月至2010年4月欠交物业费(部队物业证明)。乙方的违约行为,直接影响了部队正常的正常生活秩序。小区住户向军区举报. 部队于2010年2月8日出了严禁住房转让通知。现乙方以此为由要退房,并向法院起诉。今天也接到了法院通知。请给我提一些建议。一是:房子买卖是否有效?二是如果退房,因房屋乙方作赌场,房子一片狼藉,甲方是否追究乙方违约金及房屋折旧费。谢谢!急急!!
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买卖的纠纷 半年前我通过中介买了一套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当时签定了3方协议并给了卖主首付款,约定半年后进 行贷款和办理过户。可是,按照预定时间进行银行贷款的时候才发现,这房屋的实际时间远远不到5年, 还有2年才够5年(可签合同时卖主说再有半年就满5年了)。所以银行终止了贷款申请
各位律师好:本人出售经济适用房 合同签署日期是是今年的3月20日 但是经济适用房满5年的日期4月12日 本人现在因为个人原因想违约 不知道签署的合同是否有效!根据法律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是不可以上市出售的,因此想咨询下律师 是否可以到法院判定合同无效 谢谢!
我于去年与它人签室一份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后来知道我市没有允许经济适用房买卖,请问我签的合同是无效吗。我可以作废合同吗,如果取消合同我承接什么责任? 有人说我现在取消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我承担吗?如果承担都有那些责任
1、情况说明:2010年5月15日,由于个人发展的原因,我向所在公司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合同是到2010年10月4日到期。公司拖到6月15日也不予办理离职手续。公司理由:2007年12月公司因为业务发展,给销售部门的主管给予了一笔现金购置车辆,借条注明了款项金额,归还日期是2010年12月30日,用于业务发展所需购置车辆;公司要求马
我与某单位在签订高速公路路基承包建设合同之外干了些零碎的活,但是零碎活没有签订合同,针对合同之外的那些零碎活被告不予承认,我方主张三点理由:1 我方有对方签字的结算单;2 我方在干完零碎的路基工程后有对方现场负责人的签字,证明此段路基是我方干的;3 我方有证人证明此段是我方干的 没有合同作为直接证据,
本人1994年申请一块企业用地,1996年改商业用地市主要领导批了会议也通用了,但是后来由于资金不够就没有去交款,现在房子建起来了,卖给人家一些,在合同上有注明让买方少付点钱,等商业手续办完在交,这在合同上都有注明,请问这样的买卖合同有效吗?如果无效怎么办(买方现在买的房子租金已超当时买房的钱了)要赔偿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