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请问这个利息标准是指原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还是现行银行存款利息?
我家原本有两栋房子因为修路的需要所以拆了一栋,然后村里有批准了俩栋的地皮,一开始我们只盖了一栋,因为有一栋是我们现在还没拆的房子的,再后来我们上村里商量能把这两套都盖起来吗村了答应了我们也就放心的盖了可现在他说我们是违反的要强拆 ,我们的房子算违法吗,如果违法当初为什么要让我们盖啊
因发包人未按合同[专用条款]第26条“按承包人提交每月已完工程量并经发包方审批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结算后,工程款支付到本工程总价款的95%的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现在发包方还欠承包方工程价款3045471.84元已经6年了。 按合同[通用条款]第26.3、33.3条的合同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
我家在丰台区花乡有3亩地的花圃,花圃大棚全是3米高的砖墙,8米长的钢架建成,每棚内都装有暖气,大棚长约22米、宽约8米,共8栋,有营业执照,照上并批有1200平米的建筑面积。5月23号接到大队要收地的通知,但还是按2002年的补偿标准,不管是什么地,统统最多给58000元一亩地,我觉得很不合理!今年都2010年了,还按照几年
我家的房子政府修路要占用,我家的房子没有房照,他们给的补偿费是600多元每平米,请问这样的补偿合理吗?应该按什么标准补偿,望律师给出合理的答案,谢谢律师的帮助,非常急需答案。望律师能尽快回复,谢谢。
因发包人未按合同[专用条款]第26条“按承包人提交每月已完工程量并经发包方审批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结算后,工程款支付到本工程总价款的95%的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现在发包方还欠承包方工程价款3045471.84元已经6年了。 按合同[通用条款]第26.3、33.3条的合同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
林业法中"第四十三条 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收购的盗伐、滥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收购林木的价款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想请问,什么样的情节才构成犯罪?罚款标准又是什么?刑事责任的界定标准是什么?
因发包人未按合同[专用条款]第26条“按承包人提交每月已完工程量并经发包方审批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结算后,工程款支付到本工程总价款的95%的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现在发包方还欠承包方工程价款3045471.84元已经6年了。 按合同[通用条款]第26.3、33.3条的合同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
车子在维修时发生了意外,人车都是全保。请问保险公司有没有赔尝,标准是什么?
车子在维修时发生了意外,人车都是全保。请问保险公司有没有赔尝,标准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