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5个月,单位才给转正,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日子从转正之日算起,之前5个月未购买社保,并且工资以现金形式发放,入职证明及考勤卡均保管于单位人事部门。基本本人手头并无之前在职的证据,请问这种情况申请仲裁能得到合理赔偿么?
04年我在一家证券公司上班至今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后来这家公司破产又成了另一家证券公司,最近因三个月没给我发工资,无奈我只有不干了。现在是调解期,我提出补给我:1:04年至10年的社会保险金,2:11个月双倍工资,3:经济补偿金,4:三个月工资,5:休假补偿金,6:暖气费,7:奖金及管理佣金分配,8:加班工资。 公司
不签合同,不上保险,突然被降薪,申请劳动仲裁都需要出示什么证据呢?
我的情况特殊,我所在部门业务被原公司外包给现在的公司,我在现在的公司工作5个月,老板第二个月开始答应加薪,一直没有履行,下班时间从晚上17:30改到6点,又突然提出周六上班没有加班费,并且降薪,就是想让我们走人不给任何赔偿,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保险,没有工牌,没有工资条,我目前只有公司用个人账户每月打
9月2号我去一家公司面试 后来经过了面试,考试最终通过了 与公司签了一份保密协议还没有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因为说要去学习一个月 就在我去学习的第一天因为身体的原因我住院了 去住院的当天我跟带我们去学习的老师请过假 住院的第二天也给人力部门的人打过电话请假了 可当我今天要求重新去学习的时候他们却说我不适合
9月2号我去一家公司面试 后来经过了面试,考试最终通过了 与公司签了一份保密协议还没有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因为说要去学习一个月 就在我去学习的第一天因为身体的原因我住院了 去住院的当天我跟带我们去学习的老师请过假 住院的第二天也给人力部门的人打过电话请假了 可当我今天要求重新去学习的时候他们却说我不适合
我和另外两名同事于2006年先后在市社保局一楼的招聘会上应聘到单位工作。但是单位一直未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我们购买社会保险。在2008年初,单位为了应对新的《劳动合同法》,要求我们签订2008年1月1日到2008年12月31日的业务委托合同,当时有同事不愿签订委托合同就被单位辞退了。同年7月单位变更成了现在的名称
我和另外两名同事于2006年先后在市社保局一楼的招聘会上应聘到单位工作。但是单位一直未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我们购买社会保险。在2008年初,单位为了应对新的《劳动合同法》,要求我们签订2008年1月1日到2008年12月31日的业务委托合同,当时有同事不愿签订委托合同就被单位辞退了。同年7月单位变更成了现在的名称
我于今年4月22日到一家公司上班,今年10月19日辞职。期间公司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及购买社保。我于7月开始被安排去杭州总公司参加培训(我们四川是代理公司)。当时老总告诉我这个培训是几万元的,就说要扣除我5000元培训费,等上满2年后退还于我,并和我签订了协议。但是这个协议他一直以新注册了个公司,公章还没有办下
情况如下,本人7月30日入职,无签订书面劳务合同,无社保缴纳,公司口头承诺试用期3个月,每月工资4000元,补贴400元,(4000的工资由3200的工资和800奖金组成,这个金额是进入公司后才知道的,试用期间3200元的工资打8折)公司注册地北京,在上海有固定办公场所,不过公司在上海的固定场所挂的是为成立的子公司名称,今年1
如题:商行是否应该为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及购买社保?我在一家我以为是公司的地方上班半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及购买社保。后来查询,他没有注册公司,而是商行。我想问问商行和公司在对待员工社保这一块国家有相关规定没有? 这个商行主要是从事的某品牌服饰四川省的代理。
公司未给我买过社保,试用期结束后到现在有四个月也未签订劳动转正合同,能否获得补偿金?如何计算?
我在今年六月进公司工作,一开始说试用期两个月,实际上签了三个月的试用同意书。九月转正后没有签劳动合同一直到现在,三天前公司突然说要搬去一个离现在比较远的地方办公,作为员工我们只能选择跟着去或者自动辞职。在职期间公司没有给我买社保。现在我准备离职,请问能否得到相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