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九几年的时候,家里买了一些零星地。现在因这些零星地与政府规划用地产生了一些问题。 现在有一份书面文件,是在3年后写的,内容大概如下: 因为搬迁原因购买这些零星地,用来种植花卉,但是没有丈量面积。这些面积涉及到政府规划的道路和住房,当时政府规划不明确。我们所有出资几万,借用这些地。如果以后政府规划明确了,那么除了政府规划的一条街道和住房使用到的土地,剩下的归我们所有。如果以后因为规划道路变宽,没有剩余土地,管区无需赔偿,本人无条件服从政府规划。后面有签名和居委的盖章。 现在我们有些疑惑: 1、家人说没有签写过这份文件,而且字迹也不像。但对方却说字迹鉴定后确实是属于我们的。(非正常的字迹鉴定司法渠道,是对方凭关系找人鉴定的) 2、如果这文件是真的,那么上面写的“只有规划后剩余的土地才是我们的,和没有剩余地,管区无需赔偿”这样的霸王条款是完全有效的吗?当时花钱买的地白送回给政府?这份文件的效用有多大? 3、如果镇政府要在那个地方建新的政府办公楼,能强制要求我们搬迁吗?
我父亲于几年前将一块土地连带地上作物苹果葡萄等租给同村村民甲种植,年租金400元,之间没签订任何书面证明。而后甲又将土地以每年400元租赁给同村村民乙,二者签订合同,并有双方签字,租赁期20年,甲只口头通知我父亲这个事情。所以我爸爸并没有看到合同,也没有在上面签字。乙在接手土地后,把作物砍伐掉,种的杨树,现
我阻了一片地有73亩,是地政府于2004年找我租的,这片地原来是别人的良田,但是由于要修建一个水泥厂当地的村民就把这片地卖给水泥厂,但是水泥厂在修建期间出现问题,就停工了,当地镇政府就找到我租下这片土地,和村里面签定10年合同,用于生产蔬菜,但是在2009年当地村民就到地里面闹事说这土地是他们的,让我们还但是我
事情是这样的 事发于福建石井菊江 我家在10年前向某位村民租用2亩耕地租期为10年(此地现并无合法拥有人) 并于当年建了个木材加工厂(公司有合法证书),家里曾经到村委会要求把该地批给我家,当村委会拒绝. 到了去年,得知被政府批给李某(经查实李某证书不合法),李某使用暴力强行占用该地一部分面积并建起大面积楼房,而村委会
在自己家的土地上盖楼房,通过正规手续批准的,但是等要盖的时候政府又不让盖,说是要在我们那个地方要规划绿化带,然后就让我们等着 也不给我们个说法,一直等了两年 政府开始征地 征到我们家的时候 又说没钱赔了 然后又没人管了 别的人的钱都赔了 就我们家没有 我想问一下 这个可以跟政府打关官司吗 具体应该怎么做?
我家有一块土地A,在84年时被村组之间的纠纷被另一村收去,我组上用别一块集体土地补偿,(还有一家,也一样),这块地A我有土地证,补偿地的土地证有错误,而我组在85年分了一次树林,有几家因树林多,而退出一部分树木,而上证时双方都上了林权证。在一次征地时,政府以他有林权证为由,将土地赔偿款不顾我强烈抗议下拨给
政府征地,农户带赔付款支票到银行,银行代政府让农户签《土地赔付协议书》,发生纠纷,银行是否有责任
政府征地,农户带赔付款支票到银行办理业务,同时银行代政府让农户签《土地赔付协议书》,协议书上面只有政府签章,内容未填,以后农户与政府发生纠纷,银行是否有责任》,请各位赐教!
我村一户人家老人死了,(老人共3个儿子)看上了我家的地,找到我家,说看中了我家的地,作为坟地,说给我家补偿,后来给我家一块和坟地差不多大的地作为补偿,后来去祭奠的时候,把我家地里的庄稼苗踩踏了一大片,还用火烧了一些,他们当时说损坏多少赔多少,后来我家里去找他们协商赔偿事宜,他们还出言威胁要废了我妈,
我家房子旁边有一段路是祖辈留下来的《应该属于政府的》,邻居要把它改成私有化,把路修成他们家的。把我家的大门口的路给堵起来了,连一辆摩托车都进不了,这件事该怎么办? 求有心人士帮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