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租赁土地政府征用费分配纠纷
租赁土地政府征用费分配纠纷 我父亲于几年前将一块土地连带地上作物苹果葡萄等租给同村村民甲种植,年租金400元,之间没签订任何书面证明。而后甲又将土地以每年400元租赁给同村村民乙,二者签订合同,并有双方签字,租赁期20年,甲只口头通知我父亲这个事情。所以我爸爸并没有看到合同,也没有在上面签字。乙在接手土地后,把作物砍伐掉,种的杨树,现杨树已经砍伐卖掉。现在这块土地被政府征用。政府给的赔偿条件是地上有作物每亩赔偿9600元,无作物赔偿5000元。因为甲乙签订的合同第五条注明地上的副作物归乙。所以现在乙要求政府赔偿的作物钱即每亩4600元归他。父母为此事很是上火,请求各位专业老师指点高招,这个情况我们应该怎么解决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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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春sprin……(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10-04-08 1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