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2010年12月份在已小镇上交房款购买了一套房子,当时没有签订合同。现在开发商一房二卖我们就拿不到房子,(具体详情:开放商有两个合伙人A和B,他们独自修建和售卖、最开始是由A来开发所以我们就在A那里买的,后来由A、B、镇政府协调又把开发权化给了B,所以后来B又把房子给卖了;当时由于这几栋楼未报建所以现在没有房产证), 1、 我们的要求:既然不能交房、我们就要求退还购房款及房价增值部分的损失(房价上涨30%) 2、 开发商A给出的是退还购房款和同期银行利息;或者是换同期房(楼层位置不好) 现在他们之间内部有利益矛盾,我们提出我们的要求后每次找到A他都不置可否,都说要和B还有政府先协调好了才能定,还有一点据说A和B由于利益纠纷现在还正在打官司 问题: 1、 如果我们同意换房,那未报建的房子以后能把房产证办下来吗?(会不会又是遗留一个问题) 2、 如果坚持要求赔偿房价增值部分或更多 合理吗?开发商妥协的可能性有多大? 3、 如果起诉胜诉大吗,大约需要多长时间能打下来?(家人就是当心时间拖太长) 非常感谢您的耐心解答!
律师们好,我想请教下印章更换的函是发给工商局还是房管局?因为有人跟我说是房管局,可是我本人想不通为什么不是工商局,希望大家能给以解惑,谢谢
母亲今年45岁,已经退休5年。 本人拥有上海户口且为户主,那么现在母亲在上海是否可以申请办理投靠子女? 如果要办理相关手续,要去哪些部门呢? 母亲在沪时间超过10年
我曾因信用卡诈骗罪被法院判处缓刑1年零六个月,现缓刑期间,由于我还有一家银行欠款未还清(每月都在还款,但并未全部还清),此时银行要求我提供“法院判决书”。 请问各位律师,银行向我索要“判决书”我是否应该提供呢?
你好 请问因为修路被砍下的树被我拿来约2000多斤。结果被同村人恶意举报。派出所拦住后说林业局处理这事,请问这事依法怎么处理?
因为公证问题,卖家无法提前还清贷款,想违约,且只愿意退还定金,不赔钱
卖家不是业主,业主将房公证给了卖家。房屋有抵押,凭目前的公证无法办理提前还款。 定金交了两万,准备付首付的时候,因为也无法将首付款打到卖家的卡里(只能打到业主的卡里),所以最终没有付,也没有留下字据证明为何不收。 合同上写,如果因为卖房责任无法卖房,买房如果同意解除合同,卖房需按照已付款项的20%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如果说与死亡家属经济赔偿达成一致,并且愿意写谅解书,那么做为当事人来说,负事故全部责任和负主要责任相对于刑事责任来说是不是一样的?
有个问题请教:一支胳膊断了算残疾,一支腿断了也算残疾,那么请问一只眼睛如果看不见了这个算不算 残疾
但是如果说这个人看上去好好的,外人根本看不出他有一个眼睛看不见,那么这个到底算不算,其实只有他自己明白,外人看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