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我于2009年3月入职公司位于吉大免税商场的例外女装专卖店,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后,2010年3月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给我续签,但还一直正常工作,公司有给我们买社保,2010年6月中旬,我母亲去世,当时请了十多天的假,回老家去办理母亲丧事,6月底回公司后继续上班,直到7月1日,因我们当地有个风俗母亲去世,女儿在
59岁工伤,9级,公司一直不处理,拖到满60岁之后说什么补偿都没有了,说没有离职,属于自动退休
59岁工伤,9级,公司一直不处理,拖到满60岁之后说什么补偿都没有了,说没有离职,属于自动退休。该怎么办。
公司拖欠工资,没有说具体什么发,让我们自己决定留公司还是走,走的话安自动离职处理
公司拖欠工资,没有说具体什么发,让我们自己决定留公司还是走,走的话安自动离职处理,还不开解聘证明
本人已邮件正式提出离职一个月了,公司就是不批,并且满一个月后,公司才提出要本人签订一个竞业协议,才给办理离职手续,开具离职证明;后面也去劳动局投诉了,不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我EMS补发一个解脱劳动合同关系的书面通知给公司,并且显示公司也签收了。我现在入职公司会不会存在什么风险(在不要离职证明的情况下
合同到期了还在继续工作,公司没有给予续签合同,这种情况下工人什么时候可以离职
合同到期了还在继续工作,公司没有给予续签合同,这种情况下工人什么时候可以离职,离职需要多久,这工作期间公司是否有义务给工人发放工资,是否属于非法用工
公司以工作需要为由,要把我从昆山调往泰州工作,本人不愿意去,公司说要以旷工作自动离职处分
公司以工作需要为由,要把我从昆山调往泰州工作,本人不愿意去,公司说要以旷工作自动离职处分,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