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工作需要为由,要把我从昆山调往泰州工作,本人不愿意去,公司说要以旷工作自动离职处分
这是不合法的
变更工作地点应该协商一致。 公司解除理由违法,有权要求双倍补偿
不合法。除非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地点可以更换
不合法,申请仲裁可以获得补偿金
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