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工在以工地干活,在下班时但还未走出施工地就不慎从三楼摔至一楼,致使身受重伤住院。由于农民工自身素质不高,以致在工作期间没有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但是工作时间已长达三四个月。请问律师就其这种情况,我们伟大而现正处于最底层的农民工可以要求施工老板进行赔偿吗?如果可以应该怎么去维护自己的权利呢?
我在一家休闲会馆做保洁,做一天一夜,休一天一夜,我这班俩人,每月700,另一班一人,每月1400,后来我这班走了一人,就剩我一人,是不是应该涨工资啊?不涨工资是不是应该把工资给结清啊?
如果说不签合同到第二年就形成无固定期了,那是不是对不不写辞职报告,劳动关系却一直存在吗?即使员工这时已经提出要求公司经济补偿.像这样的情况怎么样才能说明员工已经离职了-前提是事实已经不在职了而没写辞职报告,对于这样的问题,公司该如何面对? 如果说一直视为在职,那是否经济补偿金一直要支付到事情解决的那一天为止?
我以前是在当地一所私立学校任教师,今年春节过后去上班,校长找谈话不让我当班主任了,这样我的工资每个月就减少一半,一气之下我提出不干了,因为我带的这个班今年开学只来了20个同学,有10多个不念了,我认为他们不念不是我这个班主任的问题。学校以前有规定,少一个学生,扣班主任100元钱,所以我向学校提出要假
我跟公司于2008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应于2009年12月31日到期。但到期后我继续在公司原岗位上工作,公司也照常发放工资,缴纳社保、公积金。今天(2010年4月9日)突然通知我说合同到期,决定不再与我续签。请问我与公司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要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是否应提前30天通知我?我能得到什么经济补偿?
我父亲经人介绍与我们本地的一人,来到石家庄修桥,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现在受伤后,法律上是否承认双方存在劳动合同/
我在安徽芜湖一个工地打工,这个工地是两个老板承包的工程,现在是和我们签合同的那个老板跑了,没签合同那个老板又把我们从工地赶出来了,并且不给工钱,我们有十个人吧,我们去了劳动局他们不管,我们该怎么办?
各位律师,大家好,我是北京市一家正规保安公司的保安员,我是外地来京务工的农民工,属于被派遣劳动者,公司性质为国有企业。 我想知道关于工资支付的期限在法律上有没有作出相关具体规定,我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款里面注明了--“甲方每月15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雇工未与发包方和承包方任一方签有劳动合同,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有承包工程合同(其中注明了工程由发包方管理),雇工在为承包方劳动期间受工伤,现发包方不承认其与雇工有劳动关系,请问雇工的劳动关系属哪一方?谢谢!
我经朋友介绍跟着一个工头搞装修,工头是在别人手中接的项目,这种关系从最基层的工人到最高机构一共有三层关系。我在工地上干了三个月,但是没有签相应的合同关系。现在工地受了伤,请问类似于这种情况,劳动关系是怎么确定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