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公司人事主管找到我,说提前三十天通知我,一个月后会将我辞退。公司称现在暂时不需要这么多人员,现在是精简。提前通知了,没有补偿。 我是在家具行业做设计绘图相关。公司这一职位的相关技术,都是我的到来建立起来的。我没有任何过失,现在要解雇我,我很意外。公司的人事主管说,不怕我申请法律仲裁,说这个过程会耗死我,公司一点不担心。 到公司一年两个月,每周作息为六天八小时,法定假休息。签了两次劳动合同,第一次一年,后面这次三年。个人固定月薪4000元,无全勤奖、年终奖等任何补贴。合同上注明的是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但是工资条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做的假账,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加上各种补贴、加班费标注,最后的额度和个人月薪是一样的。 基于这样的情况,我是否可以提出赔偿,需要收集一些什么资料?谢谢解答。
请问被公司非法解雇但是没有找到具有法律效益的非法解雇的证据怎么办? 本人入职两年半,公司一直未为本人办理社保。由于在上班期间忽然患疾病,特请假治疗。但是由于没有社保的保障,公司也没得到报销,高额的医疗费迫使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经四处治疗后仍留下后遗症,回公司后老板才愿意办理社保,向老板报销医
我们所在部门被撤后,公司先是说把我们安排到不相干的部门,但一直没通知我们,我们一直在原部门维护市场,但在2011年4月20日我们再次和老板沟通此事时,老板给我们的答复是:“我在4月1号就通知你们不要干了,你们还想干的话就从新应聘上岗,工资只发到4月1号,不会给你们开任何离职证明”。我是在该公司上班时成为孕妇的
我是一家私企渠道经理,工作半年了说和我们签劳动合同一直没签,近期由于公司和经销商之间的利益纠葛突然将我们整个部门撤掉了,公司先是说把我们安排到不相干的部门,但一直没通知我们,我们也一直在原部门维护市场,但在2011年4月20日我们再次和老板沟通此事时,老板给我们的答复是:“我在4月1号就通知你们不要干了,你们
律师您好,我是2010年3月份进一家北京公司上海分公司工作,知道2012年3月份该公司都没有和本人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这家公司于2012年4月份被一家新加坡公司收购并且更换了法人和公司名称,4月份又让我和新成立的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但是5月18日就以公司销售辞职不需要这么多客服为由和我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我是3月15号进的公司 本来说好的试用期是4000元每月,二个月转正 转正是4500元下下每月 我5月17号左右找项目经理 他口头上答应转正 说等会儿给我签合用 第二天他要我直接上司 给了一张表转正表申请我 我填好了 给上直接上司 昨天我的直接上司说我 没有上交那张表 我在试用期期间公司没有帮我
我是一名来自农村的打工仔,目前就职于一家公司做一线管理人员,因上晚班在休息时间睡过头2次(每次约20min),后一次被老板抓到,公司以该员工擅离职守,疏忽工作,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2次严重违纪为由,对其做解雇处理,公司规章制度无睡觉记过条例,只有记过2次做解雇处理,请好心律师帮忙解决!
我是一名酒店服务员,应聘时,酒店说每天上午十点上班,晚上酒店下班。而事实是经常超时加班,公司却没有给予补偿。不仅没有加班补偿,我因经常下班太晚而赶不上公交车,不得不已“打的”回家。我在这方面要求公司报销车费,公司拒绝报销。因此,在一天晚上酒店过后催客人走而发生争执。酒店以影响其声誉为由而解雇我。请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