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北省荆州市区县地方税务局的一名正式干部,2009年12月市局按照荆州地方税务局的要求对所有干部进行业务考试,考试内容为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统一印发的《“四员”培训教材》(“四员”是指办税服务厅人员、税收管理员岗位、税收统计分析人员、地方税收政策与法规)。我是从事纳税大厅工作的,在开考一个月前通知大厅人员
您好律师! 我公司产品想做“驰名商标”,有机构介绍我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获取驰名商标,请问这种仲裁方式合法吗? 谢谢回答!! 期盼中 电话:18965022165
是必须参加,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如不参加,3次以上就取消低保护的最低生活保障,请问这合法吗,如合法,具体法律依据是什么?谢谢
各位律师好! 我的问题是这样: 去年8月我跟公司签定了劳动合同,职位是项目经理,工作地点是深圳市福田区。现在因为公司新来了老总,要改革,要我去工厂上班(宝安区福永镇,在关外,很远,没有直达班车,坐车要2个小时左右).而且更改了我的工作职位(变成结构经理),我拒绝这样的变更。 现在公司又发文,职位
两个人合资修房,甲方与其施工员串通,纠质量问题不纠正,导致进入司法诉讼,在诉讼过程中,甲方就出资请公证处护送解除合同的通知到乙方的家。在诉讼过程中,公证处这一做法合法吗? 那律师们看来呢,乙方可以认定公证处违法吗?
未离婚,但父亲不承担孩子的抚养费,请问母亲应该怎样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父亲户口在四川,母亲户口从四川迁至苏州,父亲有固定工作,且是公务员,但是将母亲和孩子赶出家门并不承担一切生活费用,现在母亲在外打工,因孩子要上学一个人无法承担抚养费及学费,父亲从不过问,不尽父亲的责任和义务,请问母亲应该怎样维护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能在目前户口所在地以孩子为原告起诉父亲吗?请问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