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2年的11月12号进入一家软件公司工作,当时口头达成试用期3个月的协议,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已构成劳动关系。在2013年1月18号,公司书面告知我未被录用,未被录用的原因就是不合格,且并未告知更加具体充分的理由。请问公司是否违法,我是不是可以申请赔偿。具体申请哪些赔偿。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我该是先找公司谈还是到劳动部门,如果到劳动部门我该找哪个机构进行咨询?希望律师能帮帮我。
我去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入职7月5日去报道,然后一直走入职手续`一直到7月20日工号才下来入职完事,当天下午我被告诉辞退不用了理由是交通银行不用以前干过信用用卡行业的人,但是还没有签定劳动合同,请问我可以要求公司给予补偿吗?因为在我去应聘的时候公司没有告诉我不用以前干过信用卡的人,而且在面试的时候我也没有隐瞒我做
上个星期我母亲坐所谓的外甥女 男朋友的车回家 发生车祸导致我母亲死亡~那个人没有驾照 ,然后车也不是自己的~是租的借的别人的驾照租的 而且手印都不是盖的驾驶证上人的手印。我该如何获得赔偿 可以赔多少?
您好,律师,一个朋友在小企业工作三个多月被炒,当时入厂时老板口头承诺底薪加提成,提成按全厂的2%核算,后来被炒的理由是企业养不了那么多人,所以被炒了。不但不给赔偿,而且提成也一分不给。去劳动局告这个老板,谁知这个老板还说是这个朋友自动离职走的。一分不能给。这个朋友该怎么办?谢谢指点。
我有过两段婚姻,都是以不幸告终,第一任丈夫是离异的,后来认识了我的第二任丈夫,他人很好,带着一个和他前妻生的孩子,一直跟着他的奶奶生活,爷爷早已过世了,但是我们一直都相处的很好,一起生活了将近十年,在一起生活的几年里我们一起买了房子,因为我们这个城市分矿区和市区,在矿区工作的人买内部房子享受优惠,我
2011年9月5日,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签两年劳动合同并已转正,前一年只能领工资的90%,一年后还
2011年9月5日,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签两年劳动合同并已转正,前一年只能领工资的90%,一年后还要再次申请转正,才能给100%工资,并根据申请的时间确定加10%的工资,有这样的说法吗 2012年9月份,是属于一年后,应该给加上10%的工资,没有人提醒,十月份再次申请转正,应不应该不发9月的10%?
几年前,我爸和其合伙人借款4000元,部分是赌债,但我把合伙人逼着爸爸写了正规欠条,爸爸沉迷赌博,到处藏匿。对方因找不到我爸但又不好意思直接问我妈要,固而将我爸告上法院,但爸爸并未收到传讯,我家收到,但无法联系到爸爸,从而法院按照缺席默认其纠纷下达判决书,责令我爸爸归还欠款,并计算利息。 中间有3-4年,
我男朋友在外面借了一万元钱还不上,求我借钱给他先还帐。我当时有4万元人寿保险存单,因为保险期没满(5年只满了2年)退保会损失3—4千就没答应他。后来他说退保所有损失费他承担,我才去退了保(4万本金加两年分红退了39000元 利息直接没有)。我当时跟他说钱出来了最多借他5千其他自己在想办法。过了两天他拿着我的卡去
请在此输入您的问题,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我妈妈今年50岁,在镇上砖厂上班有3年的时间。今年2012.7月30上班时手骨头被机器压断,到医院拍片确认粉粹性骨折,到现在一直还住院,现在老板也不管,到乡政府反映情况也不理我们,还说是我妈妈的责任,说人家上开在那里谁叫你去上班,还叫我们不要把事情闹大了,因为老板的
我老公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的,(没有签任何合同)现在爷爷生重病都4天吃不了任何东西了,想辞工回家看爷爷,老板娘不给,说是辞工的话还要工作到下个月的今天,要是请假就给请3天(最快也是12个钟头才回到老家的),要是老公不工作了又有好几千的工资在老板娘那里,我们家经济条件现在很困难又不能说不要工资了。在法律上怎